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关于
公开征集泉州市购书和电影促消费
补贴活动执行平台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全省促消费工作部署,释放消费潜力,泉州市委宣传部拟发放惠民购书券、电影消费券等促消费补贴。为扩大补贴覆盖面、提升发放精准性,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购书和电影促消费补贴执行平台。
一、主要服务内容
执行平台运用自身服务能力开展购书和电影促消费补贴活动,及时、有效、安全地完成消费补贴发放,并提供数据统计分析等服务。
服务时间:自选定为服务商之日起至2028年12月31日止。
服务范围:包含消费券后续核销、资金清算、剩余资金退回、数据归档、配合审计及绩效评价等后续工作,相关义务延续至全部财政资金清算、审计工作完成。如服务期内出现执行平台严重违约、服务质量不达标或丧失履约能力等情形,市委宣传部将有权终止服务,并重新开展比选工作以确定新的执行平台。
(一)根据活动规则运用数字技术促进书店和电影领域消费,分批次及时、有效、安全地发放购书、电影促消费补贴,确保活动期间消费者能够通过入选服务平台,在线上线下促消费活动商家正常领取和使用消费补贴。
(二)加大活动期间技术力量投入,完善风险管控机制,确保消费者使用补贴顺畅方便快捷,财政资金投放安全高效。执行平台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和阻止外挂软件刷单、套现等不法行为发生。若发生或发现外挂软件刷单、套现等违法事件或迹象,执行平台应第一时间向市委宣传部报告,配合市委宣传部保障财政资金使用风险可控。
(三)须提供顺畅、安全、优质服务。执行平台应加大活动期间人力投入,提高运营服务保障水平。制定促消费补贴发放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及时解决消费补贴发放、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回应社会关切,保障促消费补贴发放工作平稳有序,妥善处理客户投诉,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四)加大消费补贴发放期间活动营销、物料设计等宣传力度,做好面向消费者的宣传告知工作,充分扩大促消费补贴活动影响力,释放消费市场潜力,能够有效拉动我市购书、电影综合消费增长。
(五)自觉服从和主动配合党委和政府部门监督管理。及时提供消费补贴发放数据及分析报告总结,主动配合审计和绩效评价。
(六)及时、有效、安全地完成消费补贴发放与核销。活动结束后,按要求及时将剩余财政资金原路退回指定账户。
二、参选资格条件
(一)具备完善的平台能力。拥有有效期内的《支付业务许可证》或《银行卡清算业务许可证》等相关资质,平台使用率高,具备较强的用户和商户覆盖能力,能够提供活动商户在线报名与资格审核系统、发票核验等系统能力。具备向境内商业银行、特约商户等进行人民币资金清结算、资金拨付的能力,保障消费补贴发放、运营、核销等日常运营服务,且有下沉到县(市、区)的服务人员。
(二)具备稳定的技术保障、风险防控与运营执行能力。拥有成熟的系统保障技术,拥有保障资金安全、防范资金套取、保障系统交易顺畅、保障后台数据真实完备等专业能力。拥有成熟的客户投诉处理机制和消费者权益保障机制,能够及时解决消费补贴发放、使用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咨询及投诉,包括面向活动参与商家的技术与业务咨询、活动报名、交易查询与客诉咨询处理能力,以及直面消费者的促消费相关客诉处理能力等,能够及时受理消费券相关的咨询、投诉等问题,有效防范舆情发生。
(三)具备互联互通能力。拥有独立APP,能够开发活动专属页面并置于APP首页。具备与云闪付、微信、支付宝、政务类APP、手机银行APP等多平台开放接入的能力,为商业银行、特约商户和支付平台提供规范的交易和补贴信息交换、清算数据处理、系统处理、运营保障、风险防范等丰富的开放接入服务。
(四)具备资源整合能力。能够整合各书店和影院及其关联场景商家、商业银行等社会各界优惠资源,在符合活动规则的情况下,允许消费者通过活动平台在享受政府促消费补贴的同时,叠加享受多重优惠,且相关支付清算链条完整。能够协同参与各方共同进行活动推广,实现活动效果最大化。
(五)具备丰富的政府消费券发放项目经验,有承接多类消费券、消费补贴发放项目业绩的优先,且在类似活动中未发生较大资金安全风险。具有稳定专业且覆盖全市各县(市、区)的常态化专项执行服务团队,可快速响应、配合各县(市、区)书店和电影主管部门及相关单位开展活动组织执行等相关工作。
三、需提交的材料
(一)证明文件
1.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分支机构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或复印件;
2.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或新版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企业相关资质能力介绍(可提供成功案例)
1.企业服务能力:企业综合服务能力评价,有效供应商的财务状况、信誉、履约能力。
2.用户支撑能力:是否具备满足活动开展需求的用户规模、商户规模。
3.促消费服务能力:是否具备有效的产品、技术支持,在各类促消费活动中是否具有类似项目执行经验,须提供合同证明。
4.资源整合能力:是否可基于丰富的平台资源,联动商家、电商平台、金融机构等,共同开展活动宣传推广。
5.服务响应能力:是否具备覆盖全市各县(市、区)的常态化线下服务团队和7x24小时客服热线,针对咨询与投诉能够快速给予回应,针对活动需求,能否在短时间内,调动开发、宣传、合作资源给予快速响应。
6.风险控制能力:是否能够核验消费者用户及商家的真实性,防黄牛、防刷单、防恶意套利等,是否能够有效识别骗取补贴行为、能及时取消作弊商户活动资格。
7.宣传发动能力:是否能在各大媒体、平台等渠道宣传活动,可根据活动要求组织书店、影院等对应商户参与本次活动。
8.资源增配能力:是否能够根据本次营销活动方案,协调书店、影院、银行、商家等增加配置相应的补贴、宣传等资源,用于活动的共同推进。
9.大数据能力:运用大数据能力精准推送目标用户促消费信息。
(三)活动方案策划
购书和电影促消费补贴发放方案。
以上材料应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三份。
备注:参与报名的单位须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以供审查与存档。本活动主办方只接受报名材料齐全的单位前来报名,并保留对报名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和考察复核的权利。本着诚实信用原则,潜在参选人的报名资料必须真实可靠,本活动主办方若发现参选资料有虚假,经核实后直接取消报名资格,不得参与本项目比选。报名后若放弃此次比选,必须在比选截止日期1天前书面通知我部,否则将承担拒绝其参与后续项目的风险。
四、评选安排
报名数量不设最低限制,报名时间截止后如只有1家服务机构报名,且该服务机构资质齐全、具备开展消费补贴活动的相应条件,可直接入选,不再组织评审。报名截止后,我部将组织开展评审,评审结果将于近期公布于我部网站。
五、报名事项
(一)报名时间:2026年9月18日—2026年9月23日(工作日,最后受理截止时间为9月23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每日受理时段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二)报名方式:本次报名接受现场报名与邮寄报名两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址为泉州市政府6号楼6407泉州市委宣传部出版发行科(联系人:陈志红,联系电话:13906998299),参选单位需在受理时段内提交加盖单位公章的纸质报名材料。
2.邮寄报名:邮寄地址为泉州市政府6号楼6407泉州市委宣传部出版发行科,邮编:362000;邮寄报名材料以实际签收时间为准,逾期签收的材料不予受理。
专此公告。
中共泉州市委宣传部
202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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