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声有约 特色专题 直播泉州 读报 美食 健康 文旅 报料 视频 图片 创客 V R 县区

您的位置: 泉州网>泉州新闻
2019-03-19 07:55:29 来源:泉州网
位于德化县龙浔镇的“鼎盛金融”公司,这次再也鼎盛不了了——包括老板在内的4人因涉恶,昨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有罪,其中首恶寇某某获刑五年半。

寇某某等4人涉恶获刑

泉州网3月19日讯 (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陈公照 文/图)位于德化县龙浔镇的“鼎盛金融”公司,这次再也鼎盛不了了——包括老板在内的4人因涉恶,昨日被法院一审判处有罪,其中首恶寇某某获刑五年半。

法院查明,2017年12月份开始,寇某某、林某耀、陈某某未经有关部门批准,在龙浔镇瓷城大厦后街18号店面设立“鼎盛金融”公司,开始在德化县城区专门从事高利放贷业务及非法讨债,形成一个以寇某某为首要分子、被告人林某耀、陈某某为重要组成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去年3月份,被告人林某鹏加入该犯罪集团,并作为该集团的重要组成成员共同实施违法犯罪行为。

该犯罪集团形成以来,寇某某制定了公司人员分工、放贷对象选择、放贷操作流程,以及讨债流程、方式等规章制度,并组织或授意林某耀、陈某某、林某鹏对未按约支付高额利息的客户及保证人实施非法讨债。一伙人先后对周某、郭某、林某等10名被害人采取实施非法拘禁、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为非作恶,严重扰乱当地正常社会生活秩序。

去年9月6日,寇某某、林某耀、林某鹏被公安机关抓获;同月11日,陈某某向德化县公安局投案。

经审理,法庭认为,寇某某、林某耀、陈某某、林某鹏为谋取非法利益,经常纠集在一起,在德化县城区发放高利贷及通过暴力、威胁等手段非法讨债,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形成了以寇某某为首,林某耀、陈某某、林某鹏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四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

法院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犯罪情节等因素,一审判处首犯寇某某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判处林某耀有期徒刑四年,判处陈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判处林某鹏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

 

责任编辑:
泉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

合作:15880996339 0595-2250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