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某聪等8人涉恶受审
泉州网3月19日讯 (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洪金建 文/图)开信贷公司高息放贷,对一些借款人采取泼油漆、贴“大字报”的方式催账,王某聪到底还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近日,其与手下共8人因为涉恶,在鲤城法院受审。
根据鲤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7年7月10日以来,被告人王某聪出资成立某信贷公司,陆续雇佣徐某培(另案处理 )、许某男、柯某志等人担任公司各分部的负责人,在鲤城、丰泽、南安等地向他人发放高息贷款。
为向借款人催收本金和利息,王某聪购买了油漆、天那水(又名香蕉水,用于漆类胶类溶解)等工具,授意许某男、柯某志与徐某培组织、指使吴某冬、许某裕等人,采用泼油漆、贴“大字报”等暴力手段,对借款人进行滋扰、施加压力。王某聪还要求负责具体实施讨债行为的人员,以拍摄照片或者视频的形式向其报告。一伙人形成了以王某聪为首要分子,许某男、柯某志与徐某培为组织成员,吴某冬、许某裕等人为一般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庭审过程中,合议庭组织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听取了公诉人、被告人和辩护人意见,依法充分保障诉讼参与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据悉,因涉案人员众多,案情较为复杂,该案将择期宣判。
该案由鲤城法院院长主审。院长开庭主审涉恶案件,充分体现了鲤城法院落实院庭长带头办案制,积极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惩黑恶势力犯罪的决心。下一步,该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社会安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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