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3月15日讯 (通讯员陈旋旋 记者詹伟志)这一天,石狮市公安局派员将满满三大箱卷宗移送石狮检察监督指导中心。收到了这样一份“大礼”,监督指导中心的干警都不禁发出一声惊叹。
原来,这是一起公安机关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涉黑案件,案情复杂,光卷宗就有200多册,40多个嫌疑人分别羁押于石狮、晋江、德化的看守所。为确保当日完成案件受理和换押工作,监督指导中心迅速启动涉黑恶案件“三优先”的工作模式,即优先受理、优先录入、优先制作电子卷宗,集中人手抓紧处理。
检察干警分工协作,核对嫌疑人信息、填写换押证、检查卷宗规范性、开展系统录入……一项紧接一项,紧张有序,且事无巨细,终于在当晚10点全部处理完毕。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石狮市检察院出台了《关于加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办案服务工作的意见》,运用“七字诀”切实履行案件管理和服务职能,确保“捕、诉、监、防、研”一体化办案模式顺利运行。“三优先”正是“七字诀”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案件受理要“快”。涉黑恶案件受理实行“三优先”,切实提高工作效率,确保涉黑恶案件不在受理环节发生堵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该院已依法批准逮捕65人、提起公诉15人。
质量监督要“严”。实行涉黑恶案件一案一监控、一案一评查。加大对关键节点、重点问题的监控力度,并且坚持在检察机关作出不起诉决定或者人民法院作出生效判决、裁定后30日内组织开展案件评查。
线索摸排要“细”。主动出击,对近年来群众来信、来访中涉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进行细致摸排,一有发现,及时移交本院扫黑办甄别、评估,同时,注意分析线索特征、趋势,逐案跟踪进展情况,确保线索价值落到实处。
统计分析要“精”。加强涉黑恶案件的业务数据专项补录、审核工作,定期通报办案数据。积极组织开展黑恶势力犯罪特点及规律、惩治和预防犯罪等专题研究,被各级刊物、法学论坛采用6篇次。
信息公开要“准”。准确、及时发布涉黑案件批捕起诉等重要案件信息。督促承办人严格按照规定格式进行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等法律文书公开操作。强化涉黑恶案件程序性信息短信推送,保障相关人员知情权。
议事决策要“全”。提倡发挥检察官联席会议的参谋作用,在办案中发现属于检察官联席会议讨论范围的案件,建议检察官召开会议广泛听取意见。对于需要提请检委会讨论的案件,将联席会议记录一并提交检委会作为参考。
法治宣传要“广”。印发宣传手册、制作宣传视频,充分运用检察监督指导中心、“网格化+社区检察官”等平台宣传扫黑除恶法律、政策,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助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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