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是大师工作室 也是绝技传习所
泉州网2月15日讯 (记者吴宗宝)日前,泉州市印发《泉州市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建设管理暂行规定(试行)》,创新高技能人才研修平台,进一步发挥高技能人才在技术攻关、技术创新、技术交流、传授技艺和实现绝技绝活代际传承的积极作用,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推动泉州市现代产业体系建设和企业转型升级。
根据规定,工作室要立足企业、院校,面向行业,承担攻关、传艺、研发、交流等职责。申报工作室的技能大师条件必须是技术精湛、贡献突出、群众公认且在生产实践中能够起带头作用的技师、高级技师,或具有绝技绝活的优秀技能人才,并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方可申报:获得市级以上技能大奖(技能大师)称号的;具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技术资格证书,能积极开展技术技能革新,取得有一定影响的创新成果,并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或对技术发展具有引领作用;具有绝技绝活,在积极挖掘和传承传统工艺上作出了较大贡献。同时,在带徒传技方面经验丰富,身体健康,能够承担工作室日常工作。
经认定为市级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泉州市将给予每家15万元的资助资金。同时,每三年组织对同批次的市级技能大师(名师)工作室进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为“优秀”等次的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工作室领衔人招收的学徒,参加培训,将按照相应标准给予补贴。另外,工作室培养出来的青年技能技术骨干获得国家、省级、市级政府部门技能类表彰奖励(竞赛类除外),分别给予2万元、1万元、5000元的奖励。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