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4月15日讯(记者 王金植 通讯员 万恺恺)4月5日,泉州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泉州市应急管理局联合印发《关于切实做好企业复工复产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切实做好企业有序复产复工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坚守复工复产安全底线
随着疫情防控措施的调整,大部分企业陆续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压力交织叠加,加上企业复工复产历来是生产安全事故易发多发期,生产、建设、管理等各环节安全风险普遍增加,安全生产形势复杂严峻。特别是受疫情影响,容易出现用工紧张、从业人员心理不稳、设备故障运行、安全管理和教育培训不到位及抢工期、赶进度等问题。
为此,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深入分析复工复产面临的各类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全面压实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借鉴疫情防控“快准严实细”的有效经验,监督指导企业有序复工复产,落实落细各项措施,将安全生产条件作为企业复工复产的必要前提和重要保障,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切实加强安全服务指导,守住安全生产红线,杜绝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落实安全措施
通知指出,各级各部门要督促企业落实复产复工疫情防控和安全防范措施,夯实企业主体责任。
一要制定一份科学规范的复产复工方案,加强复产复工过程安全管理,企业主要负责人更要重视复产复工方案的审核把关,确保复工复产工作严格有序实施。
二要组织人员到岗到位。复工复产前,企业各级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要全员在岗在位,尤其是企业法人、总经理,技术、生产、安全相关管理人员均要到位,切实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监督检查。
三要开展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组织员工签订安全责任承诺书,开展安全知识培训、业务岗位安全技能培训和安全警示教育,保证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
四要开展一次全面的风险隐患排查。对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落实整治措施,认真抓好整改,做到措施不落实不生产、隐患不排除不生产。
五要严格落实有限空间、动火、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检维修等特殊作业审批制度,严防“三违”行为。重点加强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场所的防控措施落实。
六要制定应急处置预案并开展演练,要健全完善应急预案及重点危险作业岗位和关键装置的应急处置措施,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做到反应灵敏、处置果断、保障有力、救援有效,努力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
七要落实重点行业企业复产复工安全审批制度。各级各有关单位要对直接监管的复工复产企业的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加强监督检查,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估和验收,做到合格一个、复产一个。
指导服务企业复工复产
通知要求,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大对煤矿、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等领域的相关企业复产复工服务指导力度,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也要加强对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调度。要综合运用明查暗访、一对一帮扶、远程视频监控、群众举报等手段开展精准有效的安全监管服务,全力保障企业安全生产。要坚持监管和服务相结合,帮助企业解决复产复工中的问题和困难,对于复产复工条件不达标的企业,要通过专家帮扶指导、第三方机构技术支持,帮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要切实加大执法力度,强化对复工复产企业的安全监管,严厉查处未经隐患排查治理、未经安全验收、盲目复工复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倒逼企业自觉履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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