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天津8月11日电 (杨子炀)11日天津政务网发布《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评定律金增同志为烈士的批复》,评定律金增同志为烈士,其遗属享受烈士遗属待遇。
律金增是天津市蓟州区穿芳峪镇肖庄户东村人,2021年8月2日15时左右一名中学生在蓟州区孙各庄满族乡关东河东葛岑桥西侧游玩时意外落水,危急时刻正带着母亲和孩子经过的律金增挺身而出,但是,律金增却因体力不支溺水,属地派出所和乡村工作人员虽第一时间到现场组织营救,并将他送往蓟州区人民医院,但天不遂人愿,他的生命永远定格在32岁。
2021年8月6日,为了表彰律金增勇救落水儿童的行为,天津公安蓟州分局向他的家人颁发了“见义勇为行为”确认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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