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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08 09:27:07 来源:泉州晚报
暑假期间,中小学生溺水事件易发多发,防溺水安全教育不可少。日前,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泉州网8月8日讯 (记者曾聪虹)暑假期间,中小学生溺水事件易发多发,防溺水安全教育不可少。日前,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等五部门联合印发通知,要求做好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切实保障学生生命安全。

据了解,7月份以来,全国多地连续发生多起3人以上溺亡事件,造成多名中小学生死亡,反映出一些地方存在预防学生溺水教育不到位、家长履行监护责任不到位、农村地区开放水域巡查防护不到位等突出问题。为此,通知强调,各地要强化隐患排查,以农村地区学校、村庄周边和学生上下学沿途水域为重点,逐一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要强化巡查防控,发挥河湖长制平台作用,加强对危险水域巡逻管理,坚决制止学生私自下水游泳玩耍。要强化防护设施,通过“人防+技防+物防”叠加互补的方式,确保对重点水域岸线的全覆盖。要强化宣传教育,剖析典型事故案例,讲解预防溺水知识和救援知识,广泛开展高频次、全覆盖预防溺水宣传教育。要强化关心关爱,以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为重点,加强与家庭、学校、社会之间的衔接配合,及时做好安全提醒和关爱帮扶。要强化疏堵结合,面向中小学生广泛开展游泳教育和自救、互救技能培训,在有条件的区域建设适宜的游泳、戏水场所及相应设施,在周末、节假日为农村学生提供综合素质培养、爱心陪伴、心理抚慰等服务,满足学习休闲娱乐需要。

泉州市教育局强调,广大学生要牢记“六不准”:不准私自下水游泳,不准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准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准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准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准擅自下水施救。家长注意“三必须”:必须依法履行家庭安全教育责任,必须依法履行未成年人监护责任,必须积极配合学校做好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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