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州、泉州、南平发布一批人事任免,详情如下——
福州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任命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第六届执行理事会理事长的通知
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
经研究决定:
任命林敬金同志为福州市残疾人联合会第六届执行理事会理事长。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8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陈俊延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经研究决定:
陈俊延同志任福州新区开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黄武靖、林诗韻同志任福州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琚明亮同志任福州国有资本投资运营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陈瑞超同志任福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詹静楠同志任福州市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王培灿同志任福州招商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以上同志任职时间自2022年7月起计算,任期三年。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5日
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程闽红同志退休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市直各委、办、局(公司),市属各高等院校,自贸区福州片区管委会:
经研究决定:
免去程闽红同志的福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主任(副处级)职务,退休。
福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4日
泉州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林祖传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研究决定:
林祖传同志兼任泉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苏培聪同志任泉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保留正处长级待遇;
曾国志同志任泉州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免去其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职务;
连景忠同志任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龚建伟同志任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陈岩同志任泉州市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林格雷同志任泉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杨庆辉同志任泉州市民族与宗教事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森建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黄建辉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汉沂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杜双路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副局长;
白建胜同志任泉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支队长;
杨明涌同志任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明同志任泉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工程师,免去其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与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郭文森同志任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试用期一年);
施丽辉同志任泉州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林思攀同志任泉州市水利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林文荣同志任泉州市商务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林少青同志任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
何奕斌同志任泉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家旺同志任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总监(试用期一年);
杜炳军同志任泉州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王宗平同志任泉州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张雪萍同志任泉州市人民政府信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曾国泉同志任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颜伟煌同志任泉州市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明土同志任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詹蓉同志任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农林水与生态环境局局长,免去其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环境与国土资源局局长职务;
吴志锋同志任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自然资源与规划建设交通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陈东灿同志任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教育文体旅游局局长,免去其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局局长职务;
王育英同志任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黄宏毅同志任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财政金融与国资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高结山同志任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苏泰山同志任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行政审批服务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骆文坚同志任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综合执法与应急管理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郭惠芳同志任泉州台商投资区台胞台企服务中心(泉州台商投资区社会事业发展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杨文忠同志任泉州市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林燕斌同志任泉州半导体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蔡永记同志任泉州清源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主任;
王传换同志任泉州市供销合作社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蔡海鸿同志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
免去黄金跋同志泉州市商务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敏坚同志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赖丽水同志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丁尚光同志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免去邱龙吟同志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
免去庄蓉梅同志泉州市鲤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主任职务。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9日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林阳发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泉州市财政局:
经研究决定:
提名林阳发同志为泉州银行董事长人选,免去其泉州银行行长职务。
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5日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郑南曙同志免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泉州开发区、泉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鉴于郑南曙同志已到达退休年龄,经研究决定:
免去郑南曙同志泉州市农业学校校长职务,退休,退休费自2022年8月起执行。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5日
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傅子能同志免职的通知
泉州市财政局:
鉴于傅子能同志已到达退休年龄,经研究决定:
免去傅子能同志泉州银行董事长职务,退休,退休费自2022年7月起执行。
请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关规定办理。
泉州市人民政府
2022年6月16日
南平
8月2日,南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召开,通过一批人事任免事项——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2年8月2日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免去刘红萍的南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职务。
任命吴其群为南平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南平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吴晓平为南平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2年8月2日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一、任命黄建英、朱文如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二、任命谢利党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免去其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三、任命陈君精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
四、任命罗仁清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免去其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五、任命熊建安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六、任命周滨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七、任命黄晓健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免去其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八、任命邱翠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九、任命朱敏鹏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
十、任命黄清曙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免去其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职务;
十一、任命郑福晋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
十二、任命张聪荣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副庭长,免去其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十三、任命潘柳清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环境审判庭副庭长;
十四、任命王明盛、吴文建、邱方平为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
十五、免去余观贵的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十六、免去苏琦的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十七、免去郑宗岳的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南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2022年8月2日南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任命高锋、郑荣恋为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林志伟的南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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