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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7-28 20:13:20 来源:泉州医疗保障

注意: 今天,全市163个乡镇(街道)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全部启用。

为进一步延伸医保服务,打通参保群众办事“最后一公里”,7月28日上午,泉州市医保局在全市11个县(市、区)和台商投资区同步举行“泉州市基层医保经办服务窗口”启用仪式。泉州市医保局党组书记苏松炎、局长李小玲、副局长翁哲伟、王宗平、四级调研员杨其祥,市医保中心主任欧家庆,各县(市、区)政府分管领导以及医保分局相关负责同志参加启用仪式。

苏松炎书记、李小玲局长在致辞中表示,医保部门始终以“服务人民、保障健康”为宗旨,聚焦解决群众医疗保障堵点难点问题,按照国家和省医保部门的统一部署,扎实推进乡镇(街道)医保经办窗口建设,在全市163个乡镇(街道)设立医保服务窗口,下放14项高频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建立起群众“家门口”的医保政务服务网格,进一步提升医保服务就近办理能力。在全省率先实现全市所有乡镇(街道)经办服务窗口全覆盖,比省医保局要求今年底前完成提前5个月。

医保经办服务事项延伸至基层,拓展“党建+”社区邻里中心医保便民办事功能,构建“15分钟医保服务圈”,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加便捷可及的医保服务。为推动构建市、县、乡、村四级医保经办服务体系,泉州市医保局还为乡镇(街道)服务窗口统一配备电脑、打印机、医保刷卡器等设备。前期,市、县医保部门还采取“线上+线下”的方式,分期分批对乡镇(街道)、村(居)医保专兼职人员进行全覆盖岗前培训,全面提升基层医保经办服务能力,推进落实医保“暖心服务”,让广大群众实实在在享受医保服务的“温度”。

据了解,首批下放到乡镇(街道)办理的14项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有:

1.职工参保登记(灵活就业人员)

2.职工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3.城乡居民参保登记

4.城乡居民参保信息变更登记

5.参保人员参保信息查询

6.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备案

7.异地长期居住人员备案

8.常驻异地工作人员备案

9.异地转诊人员备案

10.门诊费用报销(初审)

11.住院费用报销(初审)

12.生育医疗费用支付(初审)

13.计划生育医疗费支付(初审)

14.医疗救助对象手工(零星)报销(初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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