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7月18日讯 (记者詹伟志 通讯员林恩炳 艾罗斯)日前,记者从石狮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今年上半年石狮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100%(优天数112天、良天数69天),主要污染物指标均达国家二级标准,未出现重污染天气。其中,石狮今年创新试行的“红黄牌”警示机制,在推进大气扬尘污染长效治理工作中发挥了作用。
石狮空气质量“半年考”取得初步成效,与持续开展的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息息相关。2021年以来,石狮重新梳理扬尘治理职能部门和镇(办)的职责,明确大气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分工,组织各职能部门、镇(街道)按行业属地,开展石狮全市扬尘点位排查,石狮全市拉网式排查出113个扬尘项目,建立扬尘污染治理任务清单。
今年4月,石狮市委、市政府印发《石狮市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方案》,配套出台《石狮市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黄红牌警示机制(试行)》,从加强组织保障、落实管控措施、强化科技支撑等三个方面着手,提出31条具体措施,做好人、财、物和制度等全方位保障,全力推进大气污染防治,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打下坚实的基础。
石狮市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挂帅的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负责对石狮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定期会商研判,及时采取对策措施,切实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在统筹推进,凝聚各方力量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的同时,石狮市强化督查,试行“黄红牌”警示机制。
根据试行机制,石狮将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列入年度重点督查内容,由石狮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联合石狮市环委办开展专项督查,不定期对重点区域、重点任务开展督导检查。试行环境空气质量提升工作“黄红牌”警示机制,将“黄红牌”警示情况与单位绩效和文明单位评选挂钩,督促各方落实责任。对被红牌警示仍未及时整改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进行严肃问责。
截至目前,专班办公室已对未能及时完成问题整改的6个单位下达黄牌警示函,要求其针对反馈问题提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完成时限,确保问题及时完成整改。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