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通告
(2022年第13号)
当前,新冠疫情波及面广、传播链条复杂、形势依然严峻。截至3月26日0时,全国中高风险地区672个。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要求,全面排查管控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泉州地区除外,下同)来洛返洛人员,保障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近14天以来从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洛返洛人员,应立即向现居住地或单位申报,村(社区)根据申报人情况落实相关防疫要求。此后若有离开赴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后再次回到洛江区的,必须按前述规定再次报告。
二、各用工单位以及经营主体、出租场所业主(房东)应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员工、租户主动申报,不得瞒报、漏报、迟报。
三、全区各类公共场所、交通检查点应严格落实体温检测、健康码和行程码查验、规范佩戴口罩等防控措施,开展全员健康监测,加强环境清洁消毒,全面排查管控疫情风险。如发现未主动申报的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人员的,立即报告所在村(社区)或拨打110报警。
四、各乡镇(街道)集中对近14天以来从境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来洛务工、经商、出差等人员全面摸排和登记,并及时督促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五、全区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及时掌握本单位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近14天以来外出旅居史及返洛情况,排查到此类人员应及时把相关情况上报所在地疫情防控指挥部。
六、广大居民务必提高警惕,时刻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牢记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应立即报告居住地村(社区),由120救护车转运到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时应主动详细报告旅行史、接触史,以便于及时排查。
七、个人或单位瞒报、谎报信息、故意隐瞒个人行程、不服从管控等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洛江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
2022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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