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2年清明节祭扫活动的通告
泉防控指办〔2022〕56号
为有效应对当前我市疫情防控严峻形势,减少因清明节祭扫产生的疫情传播风险,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现就2022年清明节期间祭扫工作通告如下:
一、全面暂停各类公墓、骨灰楼(堂)、寄存骨灰的宗教活动场所的祭扫。各场所要安排工作人员在清明节期间为安葬(放)场所的逝者代举办祭扫仪式。各公墓服务场所要为每个墓位敬献鲜花。
二、全面暂停零散墓地及历史埋葬点祭扫。由属地负责,配足配强人员加强安全管理和道路管控,有效劝返前往祭扫的群众,防止人群聚集。严禁群众到山头、林地、墓地使用明火、烧纸焚香、燃放烟花爆竹等,防止火灾事故发生。对拒不遵守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三、创新文明安全祭扫新方式。各场所要积极创造条件,推进“互联网+殡葬服务”,开设网上祭扫平台,免费提供网络祭扫、云祭扫服务。有条件的可提供个性化代客祭扫服务,由殡葬服务场所安排工作人员提供擦拭墓碑、敬献鲜花、鞠躬行礼等服务。
四、倡导广大群众通过居家追思、网络祭扫、代为祭扫等新形式表达对先祖先人的缅怀之情,倡导丧事简办、厚养薄葬,推行节地生态安葬,不得进行骨灰“二重葬”及违规新建、翻修硬化坟墓。
五、广大党员干部、共青团员、公职人员、村(社区)工作者及各级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要充分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积极向亲朋好友和身边群众宣传文明安全、绿色低碳的祭扫新方式,自觉做移风易俗的宣传者、推动者和践行者。
泉州市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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