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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7 10:09:05 来源:东南早报

泉州网2月17日 (记者吴水保 通讯员庄凌龙 曾丽媛)蒋先生买了房,“合同”齐全,结果装修后竟发现房主另有其人。2月15日,晋江市公安局对外通报了这起合同诈骗案,某小区物业老板洪某伪造合同,将他人托管的空置房子转卖实施诈骗。

蒋先生今年33岁,泉州鲤城人,去年8月中旬,他在晋江池店某小区找物管人员洪某买了两套房子。“我提出要和房主签合同,但洪某解释说那两套房子是别人送给房主的,房主不方便出面,已全权委托他处理。”蒋先生说,双方商讨的价格是两套房子50万元,洪某中介费1万元。

价格谈好了,洪某拿出一份合同,蒋先生支付了41万元。“余下10万元过后再支付,生怕房子出啥问题。”蒋先生说。没想到,还真出问题了。买好房后,蒋先生开始装修,到去年11月已经花了17万元装修款,这时房主肖某上门,说他才是两套房子的真实主人,房子从未授权他人售出。无奈之下,蒋先生想找洪某要个说法,却发现联系不上,便赶紧报了警。

民警调查后发现,嫌疑人洪某已潜逃至江西。去年12月17日,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民警在江西九江都昌县将洪某抓获。洪某今年55岁,江西人,是一家物业公司的老板。洪某交代,涉案两套房子所在小区物业就是由其公司负责,小区内有包括那两套房子在内的30多套房子无人居住,物业费无从收取,致公司一度亏损。“我就想着卖掉房子弥补公司亏损。”洪某说,蒋先生要求签合同,他就伪造了一份合同。

目前,因涉嫌合同诈骗罪,洪某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

晋江警方提醒:买房涉及金额一般较大,买房人应小心谨慎,到正规楼盘通过开发商购买,签订合同;或者通过正规的中介机构,查验相关资质证件,确认真正产权人,注意多方核实购房信息,切勿因小失大,房子没有到手,还赔了房款,“房财两空”。如果真的不慎被骗,一定要第一时间报案,利于追回房款,最大程度减少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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