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1月11日讯 (记者许奕梅 通讯员王婉仪)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因债务问题得不到解决而采用极端方式来逼迫另一方还债,这就是最不明智的举动了。日前,28岁的邓某某爬到小区30楼楼顶,因以非法手段讨要工程款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2021年12月23日下午2时,台商投资区百崎派出所接到28岁的邓某某报警,称其爬到百崎回族乡后海村某小区30楼楼顶,扬言当日拿不到工程尾款要跳下来。
接报后,百崎派出所高度重视,果断迅速处置,会同消防等部门前往现场进行处置,研究具体处置方案。邓某某在30楼斜顶,十分危险。为了防止意外发生,民警及时联系了该事件相关负责人及120急救中心,耐心向邓某某宣传政策、法律,引导其依法维权,并与消防官兵及该工程相关负责人等人轮番上阵,最终将其劝导下来面对面协调解决。
事后,在当地村干部和调解员的调解下,邓某某与涉事单位达成协议,邓某某取得了工程款尾款,但邓某某的极端行为将自己从维权者变成了违法者。12月25日,邓某某因非法讨要工程款、扰乱单位生产秩序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
台商公安提醒务工人员,一定要树立合理的维权意识,以非法手段讨要工程款或讨薪,公安机关将坚决予以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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