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8月14日讯 (记者吴水保 通讯员何雅霜 文/图)以为住在酒店里往电脑上点一点,就能轻轻松松赚到大钱,王某甲等6人出卖银行卡帮人转账“跑分”赚佣金,很快被一窝端。昨日,记者从晋江市公安局英林派出所了解到,王某甲等6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嫌疑人指认作案现场
8月4日下午,晋江市公安局英林派出所联合诈骗犯罪侦查大队对一起诈骗案展开抓捕行动,在安海镇某酒店房间内查获王某甲、许某、李某、龚某、王某乙、罗某等六名犯罪嫌疑人。经查,许某是晋江人,其余5人来自重庆,6人年龄都在20岁出头,他们出卖银行卡帮人转账“跑分”赚取佣金。“跑分”就是用银行卡或收款码,替他人收款转账赚取佣金的不法行为。
据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甲交代,经许某介绍,他和李某认识了许某的亲戚苏某(在逃)。刚开始时,苏某说到工作室上班很轻松,就是在电脑上操作后台系统,做网络投资平台收钱转账。见过几次面后,王某甲、许某、李某三人就到工作室上班,这时他们知道所谓投资平台是非法的,但想着只是操作了一下后台,工作轻松待遇好,就抱着侥幸心理做着这份工作。为此,他们3人还分别将自己的银行卡以每套1500元钱卖给了苏某。当有客户往银行卡汇钱后,王某甲第一时间将钱转给“老大”,从“老大”手上买相应的得分,1分相当于1元面值,然后用这些得分在后台给对应的账号充值。
女子王某乙在工作室做前台文员,应聘工作时被要求办理银行卡,方便流水转账。7月25日下午,闺蜜罗某和龚某过来看望找到工作的王某乙。王某甲便热情地介绍王某乙的工作,说是如何轻松又来钱快,试着说服罗某和龚某提供银行卡。王某乙附和着说,她转过几次账,拿到了提成,罗某和龚某就同意了。
经查,王某甲名下的3张银行卡的交易流水额合计348万元。目前,王某甲等6人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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