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声有约 特色专题 直播泉州 读报 美食 健康 文旅 报料 视频 图片 创客 V R 县区

您的位置: 泉州网>泉州新闻
2021-07-30 08:44:06 来源:泉州网
许某(化名)在与前妻签订离婚协议后,发现孩子并非自己亲生,于是起诉前妻,要求赔偿抚养费及精神抚慰金。日前,法院一审审结此案。

发现孩子非亲生 男子向前妻索赔

法官:被告有较明显主观过错,须返还抚养费、赔偿精神抚慰金

泉州网7月30日讯 (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蔡玉玲)许某(化名)在与前妻签订离婚协议后,发现孩子并非自己亲生,于是起诉前妻,要求赔偿抚养费及精神抚慰金。日前,法院一审审结此案。

案情 发现孩子非亲生 男子状告前妻

2018年3月,许某(男)与黄某(化名)登记结婚,并于2018年4月生育一女小许(化名),双方在2020年11月登记离婚。离婚当日,双方签订《离婚协议书》,约定双方自愿办理协议离婚手续,婚生女小许由许某抚养成人并承担抚养费,许某离婚后一次性补偿女方1万元等内容。

2020年11月,许某委托某司法鉴定中心,对小许是否为其亲生进行鉴定。鉴定意见排除许某为小许的生物学父亲。同月,黄某签署《带回孩子凭证》交许某收执,凭证载明黄某对小许并非许某亲生早已知情,同意带回所生之女并自行抚养。

今年1月,许某作为原告,将黄某起诉到石狮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这几年来抚养小许的费用及精神抚慰金等。

一审 前妻存在主观过错 须赔偿精神抚慰金

日前,法院一审审结此案。

法院经审理认为,某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鉴定意见书和黄某签署的《带回孩子凭证》,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因此对许某诉请确认其与小许不存在亲生父女关系予以支持。

因小许并非许某亲生女,许某并无抚养义务,因此对许某诉请判令小许由黄某抚养,并返还因抚养小许所支付费用予以支持。许某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其所支出抚养费,法院结合许某负担能力及石狮当地实际生活水平,按每月1500元的标准,酌定黄某返还许某抚养费、孕产费共计5万余元。

许某在抚养小许的两年多内,既有经济付出,也有情感付出,小许非其亲生女的事实,确对其精神造成伤害。黄某对该事实早已知情但予以隐瞒,在与许某协议离婚时亦未如实说明,甚至将小许交由许某单独抚养并自行承担抚养费,具有较明显的主观过错。因此,法院酌定黄某赔偿许某精神抚慰金3万元及鉴定费2000余元。

法官 亲子关系有异议 可以向法院起诉

据法官介绍,亲生父母与子女间的抚养、赡养义务依自然血亲而形成,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抚养、赡养义务依双方是否形成抚养教育关系而产生;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抚养、赡养义务依收养关系的成立而形成。在这起案件中,许某与小许之间既没有自然的血亲关系,也没有法定的拟制血亲关系,因此许某也就没有义务抚养小许。

法官表示,在这起案件中,父母子女关系的错位,主要是由黄某造成的,许某是受害者,当其知道与自己共同生活且宠爱的女儿并非自己亲生时,所受的精神打击与摧残是无法言喻的,他可以依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要求对方赔偿抚养费以及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亲子关系否认,确切地说,就是父子或父女关系的否认。从维护婚姻家庭关系稳定、保障未成年子女“幼有所养”方面考虑,理论上一般都认可亲子关系的推定,子女在婚姻期间受胎的,一般都将其母亲的丈夫推定为父亲。但在实践中,因为婚内出轨、婚前性行为等原因,亲子关系的推定也可能与客观事实不符,子女与被推定的父亲之间可能并不存在血缘关系。《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确立了亲子关系否认制度。该条第一款规定:“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

责任编辑:
泉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

合作:15880996339 0595-2250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