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丰泽区东海后埔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的通告
因丰泽区东海后埔片区改造项目公共利益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福建省实施〈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138号)、《泉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规定 (2019年修订)》(泉政文〔2020〕6号)等有关规定,本人民政府已依法作出了丰泽区东海后埔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泉丰政综〔2020〕144号)。现将丰泽区东海后埔片区改造项目范围内房屋征收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丰泽区东海后埔片区改造项目。
二、征收范围:本次征收范围涉及东海街道后埔、后厝、滨城社区。东至规划经八路,西至东海泰禾广场,南至丰海路,北至通港西街、东海大街(吉宁街)。详见《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确定丰泽区东海后埔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公告》(泉丰政综〔2018〕33号)。
三、房屋征收部门:泉州市丰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电话:22584133。
四、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丰泽区人民政府东海街道办事处,办公地址:丰泽区通港西街302号,联系电话:22906541。
五、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附件。
六、签约期限:2020年12月12日至2021年3月31日。具体签约事宜由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办理,被征收人应当在签约期限内与房屋征收部门签订补偿协议,并腾空房屋完成搬迁。
七、因国有土地上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八、征收范围内涉及部分集体土地及地上房屋、附属物征收的,按照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相关政策规定办理。
九、被征收人如不服《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关于丰泽区东海后埔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决定》(泉丰政综〔2020〕144号),可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泉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十、咨询地点:丰泽区人民政府东海街道办事处(丰泽区通港西街302号);监督投诉举报电话:22906541。
特此通告。
附件:丰泽区东海后埔片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补偿实施方案
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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