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通告
(第15号)
为保障辖区居民群众生命健康和生产生活便利,根据泉防控指〔2020〕16号精神,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告如下:
1.确保群众正常生产生活出行需要。坚持社区落实落细防控不放松,物业管理单位应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无物业管理的开放式小区、城中村由街道社区按照分级精准防控的原则落实。因疫情防控需要设置健康服务站点的,应合理规划、人性化管理,畅通公共通道,方便居民、租户进出。
2.确保企业有序复工复产。企业(包括商户、雇主)要履行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提前一天向所在街道报备(报备电话附后)后即可复工。各主管部门、园区和街道要加强指导、服务和监管。12号通告第11条所列机构(诊室)以及游戏室、棋牌室、网吧、影院、洗浴、KTV等休闲娱乐场所和校外培训机构等继续暂缓营业。
3.确保房屋租赁规范有序。非疫情重点地区来丰(返丰)人员的正常租房,由房屋出租者按规定报公安部门登记备案,并做好相应防控措施。租赁人有工作单位(企业)的,其工作单位(企业)为健康管理责任主体,房屋出租者配合;暂无工作单位的,房屋出租者承担监管主体责任,并主动向所在社区报告租赁人健康管理情况。
4.确保生活物资正常供应。农贸市场、超市等群众生活物资保障场所正常开放,农贸市场、超市等的管理主体(或业主)要根据客流合理安排营业时间并提前公示,同时每天需严格落实好测体温、戴口罩以及营业场所通风、清洁、消毒等防护措施。
5.确保房地产销售过程安全有序。房地产开发企业商品房售楼部(案场)限制人流有序开放营业,鼓励线上开盘,不得举办人群聚集的现场新盘开盘、产品发布、促销等活动。提倡采取预约接待方式,落实健康管理措施,严格控制在场客户人数。
6.确保露天公共场所运行安全。全区公园、广场、露天运动场所等有序开放,进入公共场所应佩戴口罩,自觉保持距离,严禁扎推聚集。
本通告中未涉及的其他事项,仍按照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发布的1-14号通告中的有关要求执行。
希望全区广大居民群众自觉做好家庭和个人防护,共同珍惜并维护好健康、安全、有序的生产生活环境。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丰泽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一线指挥部
2020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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