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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18 08:01:21 来源:泉州网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减轻中小微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负担的通知》,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用人单位可延期3个月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该通知有效期至6月30日。

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

受疫情影响企业 可缓缴公积金3个月

泉州网2月18日讯 (记者谢曦 通讯员周育荃)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发出《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减轻中小微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负担的通知》,对受疫情影响的企业,用人单位可延期3个月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该通知有效期至6月30日。

通知明确,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困难企业,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恢复缴存;受疫情影响未能按时缴存企业的职工,如需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因疫情影响一次性补缴月份可视同正常缴存。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提醒广大市民,目前,泉州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已开通单位业务和个人业务。疫情期间,如需办理公积金业务的企业或市民,请尽量选择到泉州公积金网上办事大厅等“非接触式”渠道办理业务,最大程度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如确需到现场办理业务的职工,请至少提前一天通过泉州市住房公积金官网进行预约,凭手机预约短信并佩戴口罩、接受体温筛查后进入服务大厅办事,无预约人员将不得进入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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