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正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关键时期,为避免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尽量减少广大群众前往各行政窗口办理各项事务,现倡导采取“不见面为主、预约办为辅”的办事方式:
暂时的停歇,是为了更好的出发。网上办理事项若非急需的,可待疫情解除后再到行政服务中心等窗口单位办理,尽可能避开疫情防控期间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及行政单位办事。
疫情防控期间,对急需办理且无法网上办理的事项,提倡通过“网上申办、就近办理、委托代办、邮寄预审、预约办理”,以确保人员分散不聚集。通过预约办理的,请务必提前一天在网上预约,行政服务中心将及时安排人员在窗口为您服务;通过网上申办的,若办结时仍需提交相关纸质材料,待疫情解除后请您配合好工作人员进行纸质复核。
急需现场办理并预约成功后,请您提前拨打窗口电话进行咨询,准备好相关材料后再出发,并自觉佩戴口罩。进入窗口单位后,不得摘下口罩走动和办事,避免在大厅内与来往人员攀谈聊天,尽量隔位而坐,与人保持 1 米以上距离。业务办理结束后,即办即走,尽量减少在大厅等待和逗留的时间,共同降低交叉感染的风险。处于医学观察期的人员不得到现场办理,不建议老年人或七岁以下儿童等易感人群到窗口办事。
因此造成的不便,请广大市民和企业谅解。
泉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4日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