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洛江围绕建设智造生态新城区目标,稳步推进城乡建设,全区道路建设提速增质,绿化彩化提档升级,乡村振兴有序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成效,生态修复、城市修补及“XIN”行动进一步深化,城市建设驶入快车道。
坚持高位推动
城市建设加速提质
洛江区扎实开展“城市建设提速年”“提升城市环境品质”活动部署,77个城建项目完成投资12.8亿元,进一步做强城市功能、做细城市管理、做优宜居品质。
小空间,大变化。近期市民路过安吉路与万贤街交叉口时,可以看到各种紫色、白色、粉色的鲜花争奇斗艳,随风摇曳,汇成一片姹紫嫣红的花海,远远看去犹如铺上一层彩色的毯子。一条小径蜿蜒其中,带着市民徜徉美景之中。这处新建成的口袋公园紧邻泉州第十一中学、大润发商场,人流量大,吸引了大批市民前来赏花休闲。今年洛江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拆除“两违”27.6万平方米。以“绿化提升三年行动”为契机,完成一批道路景观、街心公园建设和湿地整治。
作为城区建设的关键点,今年,洛江区加快完善市政道路建设,加密内部路网,打通经五路及中心城区万荣街、万兴街、学府路、万盛街、汉唐路等一批断头路、瓶颈路,完成阳江路、新城路续建工程,洛滨北路等主干道加快建设,西环路双阳段、经六路、经十路等前期工作有序推进,配合做好洛江至永春段高速公路接刺桐路北拓、福诏高速南惠连接线(河市—罗溪)前期工作。目前,万安片区基本形成较为完善的区域路网体系,双阳区域正在逐步完善区域支路网,洛江辖区“三纵八横”交通路网进一步畅通。
此外,启动阳江片区规划建设,完成阳江新城城市设计提升。系统梳理城乡停车场、过街通道、公交停靠站、排水排污等领域短板,完成9个老旧住宅小区改造提升、8个社区3000多户自来水入户工程,推进中心城区垃圾分类,完成一批“XIN”行动和群众急忧盼项目建设。启动“智慧城区”建设,城市管理更加智能、高效。
快步高标推进
乡村振兴有序开展
洛江区着眼于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强化组织保障、政策保障、资金保障、人才保障,高标准推动富裕乡村、美丽乡村、文明乡村建设。
日前,笔者在罗溪镇八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温室大棚内看到,一株株迷你发财树生机盎然,长势喜人。与传统发财树不同,迷你发财树高度控制在25厘米到30厘米,树根交错形成独特造型,极具观赏性。这得益于八峰公司科技特派员、华侨大学园艺系教师于海玲制定出的生产技术规程。
“特派员主要帮助我们对苗木进行控高,这项技术在泉州是比较稀缺的,有了这项技术,我们的销量翻倍增长,一年可以销售四五万盆。”泉州市八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技术负责人赖晓雄说道。今年以来,洛江区通过“科技特派员+企业+农户”及“科技特派员+技术+项目”运作模式,选派一批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部分台湾籍科技专家,到农村和企业开展创业创新和科技服务,实现科技特派员全覆盖,科技对农业增长贡献率达到62%,有力助推乡村振兴。
此外,洛江区坚持项目化推进,107个乡村振兴项目完成投资1.4亿元;推进“一革命四行动”,创建一批省级“千村整治、百村示范”美丽乡村、乡村振兴示范村,虹山乡获评省级乡村振兴特色乡镇;投入1000万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提升项目,完成16个村生活污水治理;全面消除15个年收入5万元以下的“薄弱村”。出台《关于建立防返贫控新贫稳脱贫长效机制的若干措施》,延长落实住房保障、“3+1”医疗保险等脱贫措施,拨付产业扶贫专项资金238.7万元。
聚力攻坚整改
生态治理扎实推进
洛江区坚决落实党政生态环保目标责任制,持续推进三大污染防治攻坚战,强化环境执法监管及环境风险防控,从群众看得见、感受得到的地方入手,推动全区生态治理工作取得成效。
如今来到虹山乡木兰溪流域,清澈见底的流水和绿植点缀的河道两岸令人赏心悦目。“木兰溪上游绿化,水源污染清除了,生活垃圾也没有了,对我们群众来说是很好的事情,生活环境质量大大提升,改造后配套的休闲凉亭,也让我们晚上出来散步有一个休闲的好去处。”虹山乡村民彭乃四满意地说道。
村民口中的变化得益于洛江今年启动的虹山乡木兰溪安全生态水系项目建设。该项目通过对10.41公里河道进行整治,有效提升滨水空间品质,串联石龙谷及瀑布景区,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安全、生态”六大总体目标,使其成为虹山乡全域旅游休闲观光带。
今年以来,洛江区全面落实河(湖)长制,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保专项行动,投入1.3亿元实施22个流域水质提升精准治理项目,解决洛阳江洗涤桥水质超标等突出环境问题,阳江泵站进水COD平均浓度稳定达标,洛阳江水质持续向好。加强大气污染防控,委托第三方开展大气污染综合立体移动溯源服务,完成11家企业大气污染精准治理减排项目,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较去年提高4.6%。开展危险废物存量清理专项行动,转移危险废物176.4吨,完成河市鹰岭采石场、马甲建新石子场生态修复。同时,强力推进生态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抓好中央和省市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信访件办结率达65%以上。(洛宣)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