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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23 07:41:19 来源:泉州网
昨日,记者从泉州市交警支队获悉,今年10月份以来,有13人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禁驾,其中11人是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2人是因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泉州网11月23日讯 (记者黄枫 通讯员赵美媛)昨日,记者从泉州市交警支队获悉,今年10月份以来,有13人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禁驾,其中11人是因交通肇事逃逸构成犯罪,2人是因醉驾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

今年6月24日零时许,潘某泽醉酒后驾车行驶至南安市罗东镇下园路段时,与前方同向行驶的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驾驶员潘某文当场死亡。南安交警大队依法认定潘某泽负事故全部责任。南安市人民法院判决潘某泽犯交通肇事罪。今年10月,公安机关依法对潘某泽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今年5月24日5时55分许,陈某钦驾车在安溪县蓬莱镇佛具城路段往右变道超车时,碰撞前方同向行走在路边的行人刘某,造成刘某当场死亡及车辆损坏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陈某钦逃离现场。安溪县交警大队认定陈某钦负事故全部责任。安溪县人民法院判决陈某钦犯交通肇事罪。今年10月,公安机关依法对陈某钦作出吊销其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决定。

交警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具有以下两种违法犯罪行为之一的机动车驾驶人,将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身禁驾:一是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请各位驾驶人引以为戒,自觉遵守交通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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