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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1-04 10:10:42 来源:泉州网
《泉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已在网上全文公布,并开始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周培尧

日前,《泉州晚报》记者从泉州市委文明办获悉,《泉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已在网上全文公布,并开始征求社会公众意见。相关报道刊发后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连日来,有不少市民通过各种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作为泉州首个促进文明行为的地方性法规,《泉州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中重点治理的八项不文明行为,因涉及较多城市公共环境,且与普通市民的日常工作、生活有紧密联系,一时间便成为大众关注的焦点。比如被市民广为诟病的养狗和交通问题、开国内之先河的移风易俗特别规范以及对不文明行为的惩治措施和量化标准如何界定等,都一一成为近期市民最热的谈资。

文明作为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却往往成为城市治理的短板,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文明规则的制定与实操性的严重脱节,这一弊端也常使某些文明法规沦为徒有其表的空头口号与纸面规定。为此,去年11月至12月,由相关部门组成的立法调研组就联合本社,在全市开展了“十大不文明行为”征集和“十佳文明金点子”评选活动。在“十大不文明行为”评选中有5万多名市民参与投票,而在“十佳文明金点子”征集活动中,后台共收到9226条留言。其中,市民林先生提出的对于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设置实时显示屏曝光的金点子,已于今年7月付诸实施且收效明显。可见,文明法规要有人气,在建章立制的过程中就要先接地气,而让市民在参与中形成广泛认同,进而在文明引导中让大众强化规则意识、厘清文明的边界,方能使文明意识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早在三千多年前,《诗经》中就有“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这样的诗句,本指人的品行修养应如器物的制作过程一样,要时时修正、不断学习和反思,最终达到至善的境界。如今也常用来形容人们在商讨公约、事情时各抒己见,发表言论和自己感想的情形。同理,文明的理念也在随着社会发展不断更新与递进着,而在“如切如磋,如琢如磨”这一共议共进的过程中,涵养公民的法治意识并提升其文明素养,已是现代社会治理的一堂必修课。

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规范性的制度力量往往也是推动社会文明进步的基石。以日前交通运输部发布的《城市轨道交通客运组织与服务管理办法》为例,其中乘车时使用电子设备外放声音、在列车内进食等行为,将会登上乘客行为黑名单的规定就引发大众热议。揆诸现实,国人在公共空间文明意识的长期缺失,常常是引发诸多社会矛盾的源头。因此,要避免一系列文明新规流于纸面规定,就应有必要的惩戒措施跟进。概而言之,要让法规真正“硬”起来,执行与惩戒就不能“软”下去。

俗话说:“一样米养百样人。”在我国当下的社会发展阶段,个体的文明素质往往参差不齐,因此,城市治理既需要软性的道德约束,也需要法规的硬性匡正,为促进市民的文明行为立法,无疑将提高城市文明的水位,从长期来看,也将成为法治社会下市民生活的刚需。民意是最大的公约数,从我说你听的单向灌输到彼此对话的双向互动,一个文明的社会也只有在共建共管共治的过程中不断互促互进,才能真正全民共享共赢,而让文明始于规则成于认同,正是我市此次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立法留给广大市民最好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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