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日凌晨5时许,张某驾驶白色宝骏小车沿晋江市鞋都路石狮往陈埭方向行驶,行至西滨红绿灯路口时,与同向行驶的闽C7×××6号牌小车发生刮擦后继续往前行驶,追尾前方正在等红绿灯的粤T9×××Z号牌小车,导致其追尾其正前方的闽CG×××5号牌小车。张某驾驶的车辆在惯性的作用下行驶至闽C×××5号牌小车右前方停下,造成4车受损。
接到报警后,晋江交警三中队民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勘察。现场一片狼藉,除一辆小车仅有刮痕外,其余3辆均伤痕累累。民警在询问过程中,发现张某满身酒气,有酒驾的嫌疑,遂带其至医院抽血送检,结果显示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98.20mg/100ml,达到醉酒驾驶机动车标准。
经了解得知,张某于22日晚10时许,睡前喝了几瓶啤酒。天亮时,张某便开车前往陈埭,在经过灯控路口时并未提前减速,导致车辆连撞前方三辆车才停下。目前,张某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刑事立案,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记者黄祖祥 张晓明 通讯员何茹莲 林依馨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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