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声有约 特色专题 直播泉州 读报 美食 健康 文旅 报料 视频 图片 创客 V R 县区

您的位置: 泉州网>区 县
2019-08-29 21:11:45 来源: 鲤城微事

日前,鲤城区卫生监督所对辖区内17家游泳场所进行检测,就泳池水细菌总数、大肠菌群、尿素、浑浊度、PH值、游离性余氯、浸脚池水余氯等项目进行检测。其中10家合格,合格率58.82%。


据介绍,此次检测不合格的7家游泳场所主要存在泳池水PH值、游离性余氯、尿素等指标不合格,目前均已下发监督意见书责令整改。据区卫监所所长洪青强介绍,按照国家标准规定,游泳池池水应保持游离余氯浓度为每升0.3~0.5毫克。浸脚消毒池池水余氯含量应保持5~10毫克/升,应当每4小时更换一次。这两项重要指标需要每日检测和公示。

据了解,根据2007年卫生部、国家体育总局发布的《游泳场所卫生规范》要求,游泳场所的内外环境应保持整洁、卫生、舒适、明亮、通风,空气质量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每个游泳场所应配备余氯、PH值、水温度计等水质检测设备,每场开放前、开放时均应进行池水余氯、PH值、温度等检测,检测结果应公示并注明测定时间。

区卫监所组织游泳场所负责人培训

相关部门提醒,市民应到正规、证件齐全的泳池游泳。市民可在公共卫生监督公示栏上查看该游泳场所的《卫生许可证》、管理人员《健康证》、水质检测报告以及泳池卫生信誉等级,“卫生信誉等级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A为最高等级,表示卫生状况优秀。”洪青强介绍道。

此外市民还可通过眼观、鼻闻观察泳池水质是否卫生。如果水质浑浊、水面有颗粒漂浮、池底有沉淀物,则泳池可能菌群超标;如水面氯气刺鼻难闻,则可能余氯超标,不能下水游泳。如发现游泳场所出现问题,市民可拨打0595—22278051进行投诉。

责任编辑:
泉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

合作:15880996339 0595-2250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