夺人命者昨日伏法
泉州网8月10日讯 (记者黄墩良 通讯员仲法)替人出头讨债,章天世与欠债人起纠纷,十余刀夺走对方的性命,昨日,他被法院依法执行死刑。
据介绍,2016年8月1日1时许,章天世酒后到丰泽李某(殁年43岁)经营的水果店内,为他人向李某催讨欠款时,与其发生口角。章天世离开后,心有不甘,又返回水果店再次与李某发生争执。随后,他拿起水果摊上的西瓜刀砍击李某,对方逃避时,他追上继续砍击十余刀,致李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章天世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章天世为他人索债未果,持刀行凶,致人死亡,犯罪手段残忍,情节、后果严重,应依法予以惩处。法院一审判决章天世犯故意杀人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宣判后,章天世不服,提出上诉。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一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裁定驳回章天世的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依法裁定核准判处故意杀人犯章天世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下达了死刑执行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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