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6月25日讯 (记者黄枫 通讯员曾志伟 吴凯丰)23日12时40分许,泉南高速三明往泉州方向泉州南出口匝道附近发生一起两车追尾事故。面对交警,其中一辆车上的两名朋友竟为谁是司机翻了脸。最终,两人双双被拘,这是怎么回事?
当日接到报警后,泉州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民警赶到现场发现,一辆闽C牌照的白色小车和一辆闽G牌照的白色越野车停在超车道上,中央隔离带有几人打着伞或蹲或站着。民警立即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安全布控,并将人员和车辆转移至泉州南收费站。
民警对现场人员进行询问时,一名小伙告诉民警,他叫杨某,是白色小车的车主,事发时小车是他驾驶的,同车的是他的朋友陈某。其间,民警闻到两人身上散发出一股酒气,于是分别对两人进行呼气酒精测试。果不其然,杨某的测试结果高达95mg/100ml,而陈某的测试值为48mg/100ml,民警立即联系医院前来对两人抽血进行乙醇血液含量鉴定。当民警告知杨某,如果他血样中的乙醇含量超过80mg/100ml,那他将因涉嫌危险驾驶罪被立案调查并移送起诉。此时,杨某竟改了口,称事发时是陈某开车,但陈某始终不承认自己开过车。
面对这一幕,民警有些哭笑不得。为了查明真相,民警调取沿线卡口逐一比对,发现该车从三明永安沿泉南高速到泉州南的途中,杨某和陈某均驾驶过该车。
在铁的证据面前,杨某和陈某终于承认,6月22日晚上,他们在三明永安聚会喝酒至次日凌晨5点多,回酒店洗了个澡后杨某就驱车载着陈某走高速公路要到晋江,途中两人不断轮流驾驶车辆。途经事发路段时,前车在超车道上突然减速要往泉州南方向右拐,驾车的陈某采取措施不及,发生追尾。事故发生后,两人考虑到陈某没有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于是就商定由杨某顶替。没想到,民警认真细致的调查,不仅发现了冒名顶替的事实,还一举查获了杨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和陈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且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等待两人的将是法律的惩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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