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化落户流程,提高服务质量——
来泉高层次人才 “无门槛”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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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网6月23日讯 (记者吴宗宝)记者从市人社局、市公安局获悉,为纵深推进人才“港湾计划”,造优人才发展环境,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及重点群体户口迁移服务工作的通知》,对高层次人才、专科院校及专业人才、就业创业人员户口迁移及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等提出简化办理流程工作措施,全面服务和保障我市人才及重点群体的户口迁移工作。
《通知》明确,对我市高层次人才,实行“无门槛”落户政策,本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户口均可迁入我市。对有意来我市创业、就业(包括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普通院校专科学历或中级职称以上专业人才,实行“先落户、后就业”政策,本人户口可迁入市、县(区)政府所属人才公共服务机构集体户。对已在我市创业的人员,实行“创业落户”政策,本人及其配偶、父母、未成年子女户口均可申请迁入创业地。对已在我市国有、民营、港澳台资、合资、外资独资等企业工作的员工,实行“举家均可迁移”落户政策,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均可申请迁入就业地。
此外,《通知》还全面放宽集体户设立条件。其中,部队、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等编制或者从业人数达到5人的,可以向单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设立单位集体户。一个单位原则上只设立一个单位集体户。单位集体户仅限本单位职工落户,部队集体户用于非军籍职工及随军家属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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