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1月26日讯 (记者苏玮杰 通讯员陈公照 黄宜婷)“春节就要来了,没想到我却要在看守所里过年。早知今日,当时就不该贪杯啊!”1月25日上午,德化人庄某在德化法院悔恨地低下头。
当日,与庄某一同接受法律惩罚的,还有其他10个涉嫌危险驾驶罪的被告人。德化法院经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分别对这11名被告人判处拘役一个月至两个月十五日不等的刑罚,其中,有7名被告人被判处实刑,这就意味着,这7人将在看守所中度过这个难忘的春节。
2018年10月20日,被告人庄某无证酒后驾驶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德化龙浔岭南路486号前路段时,撞到陈某停放在路边的重型厢式货车,造成被告人庄某受伤、两车损坏的交通事故。令人称奇的是,事故发生后,庄某还躺在现场呼呼大睡,直至交警将其带到医院进行抽血鉴定时,庄某依然处于醉酒状态。经鉴定,案发时被告人庄某血样中酒精浓度为201.15mg/100ml,负事故全部责任,被判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两千元。
法官提醒,年关将至,希望广大司机朋友们开车不饮酒,饮酒不开车,为自己及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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