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7月31日讯(记者 王金植 通讯员 王伟雄)泉州市应急局认真开展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防汛救灾工作,坚决落实责任制,坚持预防和应急处突相结,切实把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的指示要求,积极开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认真对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县创建管理办法》、《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和上级相关创建文件要求,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认识存在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厘清示范创建思路,统筹规划,积极推动本地区综合减灾示范县(社区)创建。
二是对标提升,加强示范社区动态管理。对全市已命名的46个“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严格按照新修订的《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管理办法》要求,对照《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标准》,于2021年6月前完成整改提升工作。各县(市、区)对辖区内已命名社区每年至少复核一次、市减灾办适时组织复核,对不合格的社区限期3个月内进行整改,仍未达到创建要求的,将逐级上报撤销其“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称号并收回牌匾。
三是精心组织实施做2020年创建工作。按照上级创建要,泉州市应急部门统一部署,各县(市、区)拟创建社区开展自评自查,填写相关申报材料,提交所在地减灾办,各县(市、区)应急部门牵头会同气象、地震、消防等部门和单位进行材料审核、现场核查并评分上报市减灾办。市应急局将组织市气象、地震、消防等部门和单位进行审查验收和现场抽查,对符合条件的社区上报省减灾办。今年我市有6个社区将参与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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