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11月8日讯 (融媒体记者王树帆)为改进科技计划管理,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泉州市重点研发计划管理规定》于日前印发。
《规定》学习借鉴了先进地区经验做法,在重点专项设立、组织实施、资助方式、过程管理、验收评价等核心内容作了明确。其中明确提出建立重大科技创新组织机制,探索“链主单位+首席专家”组织机制、“项目群+定向委托”支持方式;建立灵活高效的科研组织模式,分类组织实施企业技术难题攻关、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等项目,实行“中期评估”“里程碑式”管理,规范“揭榜挂帅”“赛马制”等组织模式;明确项目承担单位择优遴选、资金多元化投入和全过程目标管理及经费拨付等要求。
《规定》突出需求导向和任务牵引,明确重点研发计划功能定位,加强有组织科研攻关,围绕产业重大创新需求和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着力解决产业链面临的颠覆性技术、关键核心技术瓶颈、国产化替代技术及重大成果转化等问题。改变以往主要依靠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的项目生成方式,建立“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相结合的选题立题机制,增强项目布局的前瞻性、战略性和实效性。实行分层分类管理,按重点专项、项目分层次组织实施,对开申报、定向委托、定向择优、“揭榜挂帅”“赛马制”等分类明确组织方式。
将绩效管理贯穿项目组织实施全过程。《规定》要求:在任务设置环节,设立可考核可评估的约束性指标和预期性指标;在过程管理环节,落实年度执行情况报告制度,加强关键节点考核评估,并将考核结果与后续拨款、项目终止等挂钩;在验收评价环节,对目标任务和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实施成效、经费投入使用和实施管理情况等进行综合绩效评价,重点突出关键核心技术、标志性成果及应用实绩考核,明确验收通过、验收不通过情形及相应资金处理要求。同时,建立尽职免责、创新激励和责任追究机制,形成绩效管理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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