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泉州网10月29日讯 (融媒体记者林志安 通讯员林颖 文/图)惠安县惠泉北路的一家公司擅自将绿化带上的6棵芒果树砍掉,当地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时发现并开展调查,责令该公司赔偿和补种,并处以罚款。昨日,记者从惠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园林股了解到,目前,涉事公司已经按要求在指定的区域补种了二三十棵树木。
不久前,惠安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在日常巡查时发现,惠泉北路上一处公共绿化带的6棵芒果树被擅自砍伐,现场只剩下6个树桩。该局立即立案调查,调阅周边的监控,发现有两名工人利用挖掘机配备夹木器以及人工使用油锯,将芒果树砍了。
经查,砍树的工人是附近一家公司请来的,该公司因办公场所被芒果树的枝叶遮挡,想要对树木进行修剪,但沟通出现偏差,施工人员直接带着设备前来砍伐芒果树。
经核实,该行为违反了《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城市树木,因特殊需要砍伐、移植的,须经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同意;砍伐或移植造成死亡的,要在园林绿化主管部门指定的地点按三至五倍的株数补种”的规定。执法人员责令该公司在指定的地点按三至五倍的株数补种树木。
此外,依据《福建省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该公司作出处罚,责令该公司赔偿树木评估价值17500元,并按树木评估价50%处以罚款8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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