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维护寺院庄严清净与场所良好秩序
即日起
泉州大开元寺明确寺院禁止商业性拍摄区域
并进一步整治与规范商业性拍摄行为
敬请广大从业人员及游客周知、遵守
具体内容如下:
关于进一步整治与规范商业性拍摄行为的公告
为维护寺院的庄严清净与宗教场所的良好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宗教事务条例》等相关法规条例,经寺院研究决定,自即日起,明确寺内禁止商业性拍摄(以下简称“商拍”)区域并进一步整治与规范商拍行为。具体内容如下:
一、禁止商拍区域
寺院中轴线、主要通道、内部区域、弘一法师纪念馆等(具体请参照“禁止商拍区域示意图”)。
二、商拍行为规范
1.商拍从业人员应遵照本规范,提前与拍摄对象做好充分沟通,共同遵守规范约定。
2.禁止在禁拍区域进行商拍活动,一经发现立即叫停并劝离。
3.禁止携带三脚架、补光灯、反光板、扩音器、辅助道具(如棍棒刀剑)等入寺。
4.全寺及寺院主要出入口周边,严禁以各种形式揽客、长时间逗留、兜售商拍等行为。
5.严禁组织聚集性商拍活动,横幅、举旗、举牌以及利用背包、挂件、平板、音响等展示商拍广告。
6.严禁任何违反公序良俗、恶意利用宗教场所,进行低俗、炒作类的拍摄行为。
7.严禁占用通道,严禁引导拍摄对象登高踩踏、攀爬跨越,严禁出现不良手势、恶搞造型。
8.不得触碰法器,不得破坏文物建筑、公共设施设备,不得移动寺院导视标识。
9.入寺人员自觉遵守宗教场所着装礼仪,不露肩背、不袒胸透视、不着超短装和奇装异服,进入殿堂不戴帽,衣着整齐得体、言行举止文明。
三、违规处理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者,寺院工作人员有权依规进行劝阻、制止。如果拒不听劝,我寺将根据有关规定报相关单位依法处理。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泉州大开元寺
2026年10月21日

鲤城区融媒体中心出品 编辑:林思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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