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8月22日电(记者刘慧)8月21日,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对外发布通知,明确进一步做好财政金融协同促内需政策有关工作。随后,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等多家银行发布公告,更新个人消费贷贴息细则。
贴息上限从3000元提高到5000元,8月1日起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等均明确,每名借款人在本行可享受的个人消费贷款和信用卡分期业务累计贴息上限,由每年3000元提高至每年5000元。
信用卡分期大幅扩围,贴息比例为年化1个百分点。此前贴息仅覆盖信用卡账单分期,此次将信用卡专项分期、消费分期、预借现金分期等新发生的各类分期业务全部纳入。建行明确,居民在政策实施期内新办理的上述信用卡分期业务且于政策实施期内生成的各期账单,经识别消费真实性、合规性后,可按规定享受贴息。
存量客户怎么衔接?中国银行表示,已完成贴息申请的贷款无需重新签署协议,系统将自动调整适用最新贴息额度。招商银行同样明确,此前已签署相关协议的客户自8月1日起自动适用新政策。农业银行则要求客户签署补充协议,每张信用卡需单独签署,协议生效后在收取分期利息时直接扣减贴息资金。
农业银行提醒,对信用卡使用中存在欺诈、虚假消费、资金流入非消费领域等行为,以及发生逾期还款的,不予贴息,已享受的将追回。多家银行强调,办理贴息业务不会委托任何第三方,且不收取任何费用,提醒消费者警惕不法中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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