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户可领300元 新增年度缴存补贴
厦门出台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新政
泉州网8月14日讯(融媒体记者康云)在厦门,骑手、个体户、自由职业者等灵活就业群体,缴纳公积金可申领补贴。昨日,厦门正式出台优化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补贴新政,首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可获300元补贴,同时新增年度缴存补贴,符合条件便可领取。新政即日起正式实施,有效期至2029年6月30日。
新政旨在鼓励灵活就业人员在厦门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加大惠民支持力度。按照新政,首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公积金,便可获得300元开户补贴,补贴资金将在首次正常缴存的次月划入个人公积金账户。据了解,首次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分两种情况:一种是首次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即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存;另一种是原单位缴存职工转为灵活就业人员后首次以该身份缴存。
本次新政另一大亮点,是增设年度缴存补贴。2026年7月1日起的公积金结算年度内,灵活就业人员没有办理公积金提取,也未将账户异地转出,即可享受这项补贴。补贴金额按该结算年度内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新缴存住房公积金结息金额的60%计算,于每年结息日后自动划入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
值得注意的是,同一结算年度内,缴存人身份在单位职工缴存与灵活就业人员缴存间发生转换的,仅对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新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结息部分计算年度缴存补贴,身份转换不影响该部分资金的补贴计算。
厦门市住房公积金中心举例:缴存人张先生同一结算年度内,前3个月为单位职工身份缴存,中间6个月转为灵活就业缴存,后3个月又转回单位职工缴存,仅中间6个月灵活就业缴存部分参与补贴计算。
此次新政涉及的两项补贴全部实行免申即享,无需个人提交申请材料。不过开户补贴每人仅可享受一次,年度缴存补贴则按各个结算年度独立核算,不同年度的补贴资格互不影响。特别提醒的是,补贴发放时,若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已注销,则该笔补贴不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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