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声有约 特色专题 直播泉州 读报 美食 健康 文旅 报料 视频 图片 创客 V R 县区

您的位置: 泉州网>区 县
2026-07-30 08:13:29 来源:泉州晚报
近日,石狮市消防救援局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引导公众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推动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筑牢安全防线。

泉州网7月30日讯 (融媒体记者苏珊镕 通讯员王鹏达 洪诗桂)近日,石狮市消防救援局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引导公众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推动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筑牢安全防线。

本次通报的案例中,有2家企业存在生产经营场所违规住人的违法行为,均已被依法临时查封。

在石狮市腾飞路某服装厂,消防监督员检查时发现,该单位4楼厂房区域违规搭建办公室,并在办公区域擅自设置宿舍,供3人居住。石狮市灵秀镇健科一路某服饰企业则在厂房二楼区域违规设置宿舍,供3人居住。上述行为属于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

另外两起案例分别涉及企业消防设施不达标、个人操作不当引发火灾,相关责任主体均被依法处罚。

在石狮市鸿山镇伍堡村某印染织造企业,消防监督员检查查实,该企业存在多项消防隐患:车间未按规范要求设置自动灭火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水泵扬程不足,无法满足消防安全供水标准。上述行为属于消防设施、器材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等相关规定,执法部门对该企业依法处以人民币22000元的行政处罚。

石狮市湖滨街道嘉禄路某鞋店发生火灾事故,经消防救援局调查核实,事故系当事人黄某使用挂烫机操作不当、疏忽大意引发火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第(二)项等相关规定,鉴于该起火灾损失较小,执法部门对黄某依法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安全无小事,隐患零容忍。石狮市消防部门表示,将持续严查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常态化曝光典型隐患案例,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压实主体责任,共同守住消防安全底线。

责任编辑:
泉州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

合作:15880996339 0595-22500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