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段时间来,晋江全面推进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能力大培训大提升工作,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执法专项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存在重大隐患的违法行为。昨日,晋江公开曝光7起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引导公众增强安全生产意识,推动各类生产经营主体压紧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筑牢安全防线。
□融媒体记者 许雅玲 张晓明 通讯员 晋宣
鞋服公司危化品随意堆放 被顶格处罚5万元
日前,晋江市应急管理局对泉州某鞋服有限公司开展日常联合检查。经查,该企业从事鞋类生产制造,生产过程中使用的PU胶等危险化学品,直接堆放在办公室内,未采取任何可靠的安全管控措施。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执法人员对该企业作出顶格处罚,罚款人民币5万元。
铸造公司中频炉应急坑积水 企业及负责人双双被罚
日前,晋江市应急管理局接上级交办线索,查实安海镇晋江某铸造有限公司中频炉应急坑存在积水。该隐患属于《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明确的重大事故隐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相关规定,对该企业处以罚款2万元,对企业主要负责人陈某处以罚款3万元,实行“一案双罚”。
男子非法运输危险物质 被依法行政拘留
7月15日,晋江市公安局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中,在东石镇一高架桥路段,发现黄某利用改装的车辆运输汽油,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黄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女子非法储存危险物质 被依法行政拘留
7月19日,晋江市公安局在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和安全能力大培训大提升行动、大执法专项行动中,发现施某在金井镇自家经营的便利店内非法存放烟花爆竹,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依法对施某作出行政拘留处罚。
消防设施配置不符标准 服装店被临时查封
日前,晋江市消防救援局执法人员对晋江市某服装店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经查发现,该店面积超过100平方米且经常有人停留、未设置排烟设置,仅设置一个安全出口,存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安全标志配置、设置不符合标准的违法行为,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相关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场所实施临时查封。
消防设施“形同虚设” 食品商行被临时查封
日前,晋江市消防救援局执法人员对晋江市某食品商行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经查发现,该商行一层和夹层简易喷淋管路违规采用普通PVC塑料管敷设,喷头安装朝向错误;夹层所有感烟探测器防尘保护罩未拆除,遮挡探测感应面,导致火灾报警功能失效。
上述情形不符合相关规范要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对该场所实施临时查封。
未经消防许可擅自营业 酒店被罚3.45万元
日前,晋江市消防救援局执法人员对晋江市某酒店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经查发现,该酒店涉嫌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有关规定。依法对该酒店作出罚款人民币34500元的行政处罚。
晋江市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大安全执法检查力度,定期曝光典型隐患和违法行为,形成有力震慑。同时呼吁各生产经营单位健全隐患排查治理闭环机制,企业主要负责人切实扛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常态化排查危化品使用、消防安全等高风险环节隐患,共同筑牢全市安全生产防线,全力维护辖区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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