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6月23日讯(融媒体记者王树帆 通讯员王鹏达 林富榕)近日,石狮市印发《石狮市村集体经济“消薄培强”三年行动方案》,明确以全市村集体经营性收入低于30万元的薄弱村、50万—100万元的发展潜力村为重点培育对象,推动村集体经济从“消除薄弱”到“整体强壮”的提升,力争2028年年底前全面消除村集体经营性收入30万元以下薄弱村,每年新增2—3个经营性收入超百万元的村集体经济强村,至2028年年底全市百万元收入村占比超40%。
石狮将加快培育强农合作社+强村公司“双强主体”,在农、渔等生产资源较丰富的镇村,重点支持村党组织领办成立农(渔)业专业合作社,发展现代生态农业、海洋牧场、海产品精深加工等项目;在商贸氛围浓厚、区位优势突出的镇村,重点孵化培育市场化强村公司,以完全市场主体开展经营。
在土地盘活利用方面,支持村级组织将分散的土地集中连片流转,鼓励将村民闲置宅基地整理改造为民宿、文创工作室等业态。支持村办存量工业产业用地在符合规划、安全和风貌管控要求的前提下,以“工改工”等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在政企结对帮扶方面,石狮相关政府部门和国企每年确定1个重点“消薄”村进行挂钩帮扶,指导村庄谋划生成集体经济增收项目。在激励机制方面,对经营性收入突破30万元的村庄,可从强村公司年度净利润增量中提取最高20%(单次不超5万元)作为村财增收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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