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技术赋能日常娱乐的同时,恶意合成、恶搞他人影像并网络嘲讽的侵权行为屡有发生。石狮一对好友因日常琐事结怨,一方竟利用AI技术制作、传播对方丑照和恶搞图片,搭配嘲讽贬低言论,致使其社会评价受损、身心承压。近日,石狮市人民法院通过调解机制,成功调处这起AI恶搞引发的肖像权、名誉权侵权纠纷,既化解老友矛盾,也以案释法明确了AI娱乐的法律边界。
□融媒体记者 黄墩良 通讯员 蔡玉玲
案情 琐事积怨生矛盾 制作传播友人丑照
张某与陈某本是相识多年的好友,二人平日经常结伴出游、分享日常。相处过程中,双方因行程安排、费用分摊等生活琐事不断产生分歧,矛盾日积月累,隔阂越来越深。心生不满的陈某没有选择沟通化解矛盾,反而借助网络发泄情绪。
此后,陈某多次在张某发布在社交平台上的视频的评论区,发布张某的丑照以及利用AI技术合成的恶搞图片,还配上带有嘲讽、贬低性质的文字。这些被刻意丑化的图片和不当言论在社交平台传播后,让张某遭到身边亲友议论,个人社会评价大幅下降,身心也承受了巨大压力。
张某多次私下与陈某沟通,要求对方删除相关内容,可陈某始终置之不理。无奈之下,张某以陈某侵犯自身肖像权、名誉权为由向石狮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陈某删除全部侵权内容、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000元。
调解 柔性调解破僵局 释法明理促和解
案件受理后,考虑到双方是昔日好友,矛盾由日常琐事引发,直接开庭判决容易进一步激化矛盾,于是经过双方同意后将案件分流给经验丰富的调解员老蔡调处。
调解初期,双方情绪对立严重。张某认为陈某的恶搞行为让自己颜面尽失,坚持要求对方道歉并赔偿损失;而陈某始终不以为然,辩称自己只是和朋友斗气、单纯泄愤,不过是朋友间的小玩笑,并不认为自己存在侵权行为,拒绝承担赔偿责任。
面对调解僵局,老蔡转换思路,采用“背靠背沟通+面对面协商”的方式开展工作。一方面,向陈某逐条解读民法典中关于肖像权、名誉权的法律规定,明确告知其未经当事人许可,擅自制作、传播丑化他人的图片,造成当事人社会评价降低,已经构成侵权,必须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另一方面,耐心安抚张某的情绪,劝说其念及多年情谊,给予对方改过自新的机会。
在老蔡的释法明理与耐心劝导下,陈某终于认清自身行为的错误与危害,主动向张某诚恳致歉,并承诺立即删除平台上所有侵权图文。张某也选择谅解对方,主动放弃精神损害赔偿的诉求。最终,双方握手言和,顺利达成调解协议。
提醒 合理利用新技术 网络玩笑守底线
随着AI技术普及,AI换脸、AI合成图片成为很多人娱乐消遣的方式,但技术自由绝不等于行为自由,互联网从来不是法外之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自然人享有肖像权,有权依法制作、使用、公开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肖像,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丑化、污损,或者利用信息技术手段伪造等方式侵害他人的肖像权。同时,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未经他人同意,利用AI恶搞他人、制作丑化图片并在网络传播,首先会侵犯对方的肖像权;如果内容低俗、带有嘲讽诋毁的言辞,造成当事人社会评价降低,还会同时构成名誉权侵权。侵权者不仅要删除相关内容、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情节恶劣的还会被处以罚款、拘留。网络平台和AI软件运营方,也必须履行内容审核的责任。
如果遭遇此类侵权,可先截图、录屏留存证据,向平台发起投诉;若问题无法解决,可通过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娱乐要有尺度,玩笑守住底线。切勿滥用AI技术恶意恶搞他人,以免触碰法律红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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