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泉州网5月10日讯 (融媒体记者廖培煌 通讯员李恒欣 王铭磊)昨日,记者从泉州海关获悉,经专业机构鉴定,泉州海关此前在旅检渠道查获旅客违规携带进境的疑似鹦鹉螺壳,确认为濒危动物制品鹦鹉螺壳,这是时隔八年,泉州口岸再次查获此类旅客违规携带涉濒危动物制品案件。
此前,泉州海关在泉州晋江国际机场对某航班进境旅客行李物品进行监管时,发现一名旅客所携带行李图像存在异常,图像显示行李箱内有一个体积硕大的螺状物品。随后,现场关员开箱检查,在箱内查获1件红褐色辐射状条纹的螺状动物壳制品,净重229克。经专业机构鉴定,确认为鹦鹉螺属动物壳制品。据悉,鹦鹉螺为《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CITES)附录Ⅱ中列明物种。目前,上述物品已暂扣,待进一步处置。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濒危野生动植物进出口管理条例》等规定,除合法持有国家濒危物种进出口管理机构核发的《允许进出口证明书》并按规定办理海关手续外,禁止贸易、携带、邮寄濒危物种及其制品进出境,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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