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
听取全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情况汇报
研究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有关工作
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草案)》
新华社北京5月9日电 国务院总理李强5月9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的重要讲话、在加强基础研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指出,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形势的科学判断上来,进一步增强信心,在应对变局中把握机遇,在攻坚克难中推动发展,巩固拓展经济稳中向好势头,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宏观政策要在用好、用足上下功夫,坚持靠前发力,不断提升实施效能。做强国内大循环要在供需协同、联动升级上求突破,落实和完善服务业扩能提质举措,加强水网、新型电网、算力网、新一代通信网、城市地下管网、物流网等规划建设。民生保障要在稳就业、兜底线上多发力,做好教育、医疗、托育、“三农”等工作。要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加强基础研究,把基础研究工作摆上重要日程,结合国家急迫需要和长远需求,明确主攻方向和重点领域,多措并举加大投入力度,注重营造良好科研生态。要有力有效应对风险挑战,持续推进房地产、地方政府债务、中小金融机构等领域风险化解,紧盯压实各方安全生产责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会议听取全国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情况汇报。会议指出,要统筹推进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着眼完善综合立体交通网络,坚持一体布局、系统集成,切实用好存量资源、做优增量供给。要提升管理服务水平,围绕人享其行、物畅其流,营造更加便捷的出行环境,促进货运降本提质增效。要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建设统一开放的交通运输市场,积极推动新技术赋能应用,安全有序发展交通运输新业态,培育更多新的增长点。
会议研究推进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化解有关工作。会议指出,一揽子化债方案部署实施以来,债务风险化解工作取得明显成效。要继续聚焦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压实地方主体责任,完善支持化债政策,增强地方自主偿债能力,确保如期完成化债任务。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坚决防范新增隐性债务。
会议审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实施条例(草案)》。会议指出,《条例》进一步细化了矿业权管理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各环节相关制度措施,要依法加强矿产资源全链条管理,科学确定战略性矿产资源目录,完善资源储备和应急制度,全面提高矿产资源安全保障水平。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
① 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它方式使用本网原创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泉州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泉州网欢迎各兄弟网站开展平等合作。
② 凡本网注明“来源:XXX(非泉州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泉州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被转载网站、媒体、当事人若认为有侵权之处请来电告知,我们将及时处理。
③ 由于网络的特殊性无法及时确认稿件作者并与作者取得联系。为了保护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准确地向权利人支付作品使用费,请本网站所用作品的著作权人直接与本网站联系,商洽稿费支付事宜。对于使用时未及核实的权利人,可以向本网站提交权利人身份证明材料。 如需合法使用本网站发布的拥有完全版权的稿件,也请直接与本网站接洽。联系电话:22500260,22500194。 联系邮箱:qzw@qzwb.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