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5月8日讯(融媒体记者 黄墩良)长期以来,“开门杀”事故发生后,车辆保险公司的理赔责任认定尺度不一、判例各异,有的酌情部分赔付,有的直接拒赔,导致受害人维权艰难。下月30日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以下简称新规)将正式施行,针对“开门杀”事故的保险责任作出统一明确界定,彻底终结理赔裁判乱象,将保险理赔规则从“可拒赔、部分赔”调整为全额赔付,全方位保障事故受害人合法权益。

“开门杀”危害大,乘客打开车门的时候,务必小心谨慎,确保安全。(AI生图)
危害极大
“开门杀”事故频发 每年全国逾2万起
所谓“开门杀”,指车辆临时停放时,驾驶人或车内乘员未观察后方路况、未确认安全贸然开门,与后方骑行、行走的交通参与者发生碰撞引发的交通事故。这类事故具有突发性强、规避空间小、伤害后果重的特点,是城市道路高频多发的交通隐患。
近年来,泉州多地发生典型“开门杀”交通事故。2024年5月7日7时25分,丰泽区少林路路段,谢某良驾驶小型普通客车停靠最右侧机动车道准备下客,后排乘员康某未观察后方路况直接开门,与后方驶来的电动车相撞,造成骑手全某重伤、两车受损,交警认定司机与乘员共同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2024年7月10日6时50分,丰泽区通港西街辅道内,谢某民驾车停靠后,其与后排乘车的母亲同时贸然开门,撞击正常骑行的电动车骑手叶某,致叶某倒地受伤,最终母子二人共同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2025年5月23日,泉港区一处学校门口,庄某违法停车后,车内乘员未观察路况开门,撞上途经二轮电动车,所幸骑手规范佩戴头盔未造成重伤,交警判定司机负主要责任、乘员负次要责任、骑手无责。
全国数据更凸显“开门杀”的严峻危害性。据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及权威统计数据,全国每年因“开门杀”引发的交通事故约2.3万起,造成1200余人死亡、8300余人受伤,日均发生事故约30起。值得注意的是,超过30%的“开门杀”事故会诱发二次碾压事故,这也是该类事故致死率偏高的核心诱因,严重威胁群众出行安全。
尺度不一
保险理赔结果迥异 受害人维权难度大
在新规实施前,我国并无明确法律条文界定“开门杀”事故的保险责任,司法实践中各地法院裁判标准不统一,保险公司常以各类理由缩减理赔金额甚至拒赔,让事故受害人维权陷入困境。
2022年2月11日,市民杨女士骑行电动车正常通行时,前方停放的小轿车突然开门,其躲闪不及撞击车门倒地,经抢救无效不幸身亡。事后,死者家属与肇事方、保险公司未能达成赔偿调解协议,遂将司机、乘客及保险公司诉至法院,索赔137万余元。庭审中,保险公司辩称,肇事司机仅负事故次要责任,仅同意在交强险限额内全额赔付,商业三者险仅按30%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最终,法院审理后判令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限额内共计赔偿102万余元。
而另外一起事故,却出现了截然不同的理赔判决结果。张某驾驶小轿车搭载工友吴某,在等候绿灯时,张某解锁车门,后排吴某随即开门,与正常行驶的二轮摩托车相撞,造成两名骑行人员摔倒受伤。交警认定乘客吴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该案诉讼过程中,法院审理认为,交强险需依法依规赔付,但商业三者险的赔付主体仅限“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本案中,事故全责方为乘客吴某,不属于保险赔付主体范畴,其过错导致的损失需自行承担。最终,法院判决保险公司仅在交强险限额内赔付共计5.9万余元,而乘客吴某需自行承担6.2万余元的赔偿责任。
两起相似的“开门杀”事故,理赔责任划分差异巨大,充分凸显了此前司法裁判尺度的不一。
统一尺度
保险全额兜底赔付 明确追偿权责补齐短板
即将实施的新规精准补齐法律短板,统一全国司法裁判尺度,明确了该类事故的保险赔付规则,最大程度兜底保障受害人权益。北京德恒(泉州)律师事务所律师林一鸣对此解读称,新规的落地实施,将彻底改变以往受害人维权难、理赔乱的现状,具有极强的司法实践意义。
据林一鸣介绍,新规实施前,保险公司普遍以“事故责任来自乘客、乘客并非被保险人”为抗辩理由,要么拒赔乘客责任对应的损失,要么按照司机、乘客的内部分责比例打折赔付。例如事故中司机、乘客各承担50%责任,保险公司仅赔付司机对应的50%损失,剩余部分由乘客自行承担,增加受害人维权难度。
新规落地后,裁判规则迎来根本性调整,所有“开门杀”事故统一认定为机动车一方责任,不再区分司机与乘客的内部分责。受害人可直接主张保险公司在交强险、商业三者险限额内全额赔付,人民法院均应予以支持,保险公司不得再以乘客责任为由拒赔、打折赔付。
同时,新规清晰地厘清了权责边界:司机与乘客的内部责任划分,仅适用于双方后续追责,不影响受害人向保险公司主张全额理赔。保险公司全额赔付后,若赔偿金额仍不足以弥补受害人损失,剩余部分由司机、乘客承担连带补足责任。
此外,新规新增专项追偿条款,完善了责任闭环。以往交强险垫付赔偿后,保险公司仅可向醉驾、无证驾驶等存在过错的驾驶人追偿。新规实施后,针对恶意故意开门肇事的乘客,保险公司完成交强险赔付后,可依法向该乘客全额追偿,有效遏制故意开门肇事行为,压实各方交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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