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时评·一线评论|“空气法”荒唐剧映照形式主义积弊
一部并不存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印章管理办法》”,竟被有的地方基层单位在正式文件中作为依据引用。近日,四川某基层法院的更换印章公告里出现“乌龙法规”一事被媒体报道,引发舆论关注。
这一事件并非孤例。记者梳理发现,近年来,全国有30多家法院、检察院在正式文件中引用这部并不存在的“法规”,被网民戏称为“空气法”闹剧。这一荒唐剧的上演,表面看是工作人员的疏忽大意,实则映射出一些地方基层工作的虚浮作风、形式主义。
据调查,这家基层人民法院的错因,在于工作人员起草公告时搜索了其他单位发布的同类公告,对这一“法规”未加核实直接照搬,直到上级法院提醒才发现问题。本应知法、懂法、用法的司法机关,却在最基本的法律依据上栽跟头,暴露出一些单位和干部不辨真伪、只走过场的惰性思维。
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只顾“有形”不顾“有实”,将严肃的工作异化成了机械的“复制粘贴”,用拿来主义代替真抓实干。这种敷衍草率之风,既误导社会公众认知,更透支司法公信力。若任其发展,终将侵蚀法治根基,让公平正义蒙尘失色。
破除假法规背后的真问题,必须紧抓虚浮作风的源头和根本。只有从思想深处破除形式主义,从制度层面压实审核责任,从行动上锤炼严实作风,从严追责问责、堵塞流程漏洞,才能杜绝“空气法”闹剧重演,让求真务实工作作风落地生根。
来源:新华社微信公众号
记者:吴光于、唐文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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