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4月10日讯(融媒体记者林志安 通讯员林阿敏)王某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却欺骗朋友借来车辆驾驶上路,没想到高速交警一大早就在高速入口开展检查,他一下就被查获了。
记者从泉莆高速交警支队二大队了解到,日前,民警查获了一起驾驶人无证驾驶的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当事人王某因“酷爱开车”而欺骗朋友借车上路,最终为自己的侥幸心理付出了代价。
据高速交警介绍,当天清晨7时许,民警在泉南高速泉州南收费站入口对过往车辆进行安全检查时,发现一辆闽D号牌小型轿车的驾驶人神情略显紧张。民警要求其提供相关证件时,驾驶人以“证件忘带了”“记不住身份证号码”等借口推托。
经查,驾驶人王某并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据其交代,他很喜欢开车,长期向身边的朋友借车驾驶,始终隐瞒自己无证的实际情况。
当天,王某对朋友谎称自己有驾驶证,借得车辆后计划从泉州市区出发前往安溪。王某自认为驾驶技术熟练,且清晨时段检查可能不严,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直至在高速入口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王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对其违法行为作出了相应处罚。高速交警提醒:无证驾驶不仅是对自身安全的不负责任,更是对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严重威胁,请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做到持“证”上路、守法出行,共同营造安全、有序、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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