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4月2日讯 (融媒体记者王树帆 通讯员王鹏达 许小雄)日前,《石狮市盘活低效工矿用地促进“工改工”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出台,旨在推进石狮工业用地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土地要素在工业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支撑作用。
《若干措施》明确,鼓励建设高层厂房,并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存量工业用地及新出让的工业用地容积率上限可突破3.0,鼓励存量工业用地实施“零增地”改造,即在原有建筑基础上通过加改扩建或者部分拆除重建的方式增加建筑空间。新出让的工业用地,用地容积率下限原则上不低于2.0。
推动混合产业用地,石狮将探索以工业为主导功能的混合产业用地出让。宗地内的工业可与仓储、科研等用途混合布置,促进土地用途混合利用和建筑复合使用。单一工业用地可兼容研发、创意、设计、中试、检测等功能。鼓励单一用地性质的混合使用,在不改变土地用途的基础上,允许工业仓储项目中符合要求的办公或生活服务设施建筑兼容小型商业商服功能,土地用途不变。
《若干措施》提出,经认定符合低效工矿用地的,在符合相关要求前提下,允许土地使用权人自主再开发,或以转让、入股、联营等方式开发;单宗低效用地,涉及两个以上用地主体,可以由多个主体联合或共同设立项目公司作为新的主体进行开发改造;相邻多宗地块,可以由原国有土地使用权人联合或共同设立项目公司作为新的用地主体进行开发改造;土地使用权人无法实施自主再开发的,可向政府申请土地收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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