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20日电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银行保险机构消费投诉处理工作,推动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金融监管总局在《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基础上,修订形成《银行保险机构金融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全文包括总则、制度机制、消费投诉处理、消费纠纷多元化解、监督管理、附则六章,共52条。《办法》明确金融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应当坚持依法合规、多元化解、便捷高效和标本兼治的原则。为督促银行保险机构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求其健全消费投诉处理工作制度、机制和流程,并提供充分资源保障。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设置消费纠纷多元化解专章,鼓励双方当事人依法平等协商,通过自行和解或调解方式解决消费纠纷,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调解组织在投诉处理工作中的作用。为维护消费投诉秩序,强调金融消费者应当诚实守信,通过正当途径客观、理性反映诉求,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金融监管总局将认真研究各方反馈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后适时发布实施。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银行保险机构金融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银行保险机构金融消费投诉处理工作,推动金融消费纠纷多元化解,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修订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20年发布的《银行业保险业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形成了《银行保险机构金融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tsbfzqyj@nfra.gov.cn,并请在邮件标题中注明“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甲15号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金融消保局(100033),并请在信封上注明“投诉处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20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6年3月20日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就《银行保险机构金融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https://www.nfra.gov.cn/cn/view/pages/ItemDetail.html?docId=1252215&itemId=915&generaltype=0
附件信息:
银行保险机构金融消费投诉处理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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