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3月16日讯(融媒体记者高慧子)记者从市医保局了解到,为了提升医保支持生育力度,切实减轻生育医疗费用负担,泉州自2026年3月1日起,将参加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纳入生育保险覆盖范围,推进医疗保障领域积极生育支持措施落地见效。
参加泉州职工医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遵循参保人员自愿原则,可以选择同步参加生育保险,按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报销、生育津贴发放等生育保险待遇。灵活就业人员领取的生育津贴按连续参保时长享受相应待遇,让灵活就业女性生育权益得到更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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