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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 08:56:11 来源:泉州晚报
近日,在泉州市区人流密集处,出现一类以“免费礼品”为名的街头操作,陌生人以“转发信息送保温瓶”为由,向老年人提出帮忙转发开业等信息的请求,却在拿到手机后擅自群发筹款链接,诱导老年人亲友捐款。

泉州网12月15日讯(融媒体记者 杜婉琼 张雯)近日,在泉州市区人流密集处,出现一类以“免费礼品”为名的街头操作,陌生人以“转发信息送保温瓶”为由,向老年人提出帮忙转发开业等信息的请求,却在拿到手机后擅自群发筹款链接,诱导老年人亲友捐款。好在,拨打筹款平台联系方式可办理全额退款。律师指出,该行为涉嫌违法,具体性质需依据调查结果认定。警方提醒市民在公共场所需保持警惕,勿将手机轻易交予陌生人操作。

手机交陌生人操作 好友全被“求助”

“逛了一圈商场回来,我妈就收到很多亲朋好友的电话和消息,询问是不是家里出事了……”12月12日,市民蔡女士向记者还原了其53岁母亲受骗的整个过程。她说,不久前,她家附近的一家商场开业,母亲带着孩子前去购物。其间,二人被一名手持保温瓶的年轻女子拦下,“那个女子谎称开业当天,只要转发商场开业的消息至朋友圈,即可获赠保温瓶一个”。

她的母亲不太懂得操作社交媒体,遂按照女子的要求,将手机递给了对方。没想到的是,女子趁着她的母亲不注意,将一条轻松筹链接,通过微信一键转发给所有好友,并以本人的口吻请求大家帮助捐款,随后立即将所有的对话框删除,当作什么事情都没发生。

事后,她的母亲收到很多亲朋好友的电话和消息,才知道自己上当受骗了。“我妈妈当即跟所有亲朋好友发消息道歉,讲明了缘由,奈何还是有不少亲友已经捐款了。”蔡女士说,不管筹款的内容是否属实,该女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欺骗。一气之下,她带着母亲赶到商场,与该女子当面对峙,并告知商场的管理人员,后又报了警。“女子不承认她的所作所为,被警方带走调查。”事后,商场管理人员加派了人手进行巡逻,并在商场内用公放喇叭提醒顾客谨防被骗。

老人成重点目标 可联系平台退款

12日下午,记者走访了蔡女士所说的商场附近,未发现拿保温瓶骗“转发”的情况。不过,记者了解到,市民刘女士60多岁的母亲也遭遇过同样的骗局。不久前,她在市区中山路参加活动时遇到一名二十几岁的男子,对方以同样的话术用她的手机转发了一条轻松筹的链接至朋友圈。直到老友打来电话核实时,她才意识到情况不对,随即删除链接,不过已有四五位亲友通过链接捐款,最多的一位捐了100元。

在刘女士及其母亲看来,这并非小事,而是有组织的诈骗,事发后她们也报了警。“这群人利用了老年人爱凑热闹、对智能手机不熟悉、警惕心低的特点,才能轻易拿到手机进行操作。”

万幸的是,事情还有弥补的机会。蔡女士说,事发后,她拨打了轻松筹的服务电话,工作人员很快根据她提供的信息,为其母亲的3名亲友退回了款项,但仍有不少亲友认为捐款数额不大,选择息事宁人。刘女士也整理了一份详细的退款申请流程,为亲友们争取权益。刘女士表示,希望通过自己的经历提醒广大市民,特别是老年群体提高警惕,同时也呼吁有关部门能加强监管,避免更多善良的人被利用。

涉嫌诈骗罪 提醒市民莫贪小利

以免费领取保温瓶为噱头“骗取”轻松筹转发的行为是否违法?广大市民遇到这类情况要如何应对处理?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福建伟盛律师事务所律师武伟福。

武律师认为,结合蔡女士的描述,该女子的行为涉嫌构成诈骗罪。根据我国《刑法》第26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诈骗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客观上则表现为实施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欺骗行为,使被害人基于错误认识处分财产。如果该女子是以骗取他人钱财为目的,通过虚构商场开业领礼品的事实并冒用蔡妈妈身份转发轻松筹链接,让亲友误信是蔡妈妈求助而捐款,然后再占用捐款,则该女子的行为符合诈骗罪相关构成要件。同时,亲友们的“主动捐款”,并不能成为否定该女子存在诈骗行为的理由。当然,该女子是否构成诈骗罪,还要看案件的具体调查结果,看具体是否构成诈骗以及金额是否达到刑事立案标准。

武律师表示,就目前情况而言,该类案件可能存在零星、分散、单笔金额小的特点。就单一案件而言,可能并未达到诈骗的刑事立案标准。不过,如果该女子流窜在多个商场作案,如蔡妈妈能联合其他受骗者一起报案,则累计涉案金额可能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就算金额未能达到立案标准,该女子的行为也已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规定,受骗者也可要求其返还所骗款项。

如广大市民遇到这类情况要如何应对处理?武律师认为,首先,受害者可整理好相关案件线索,如商场监控、诈骗人员的特征等,向公安部门报案,形成案件记录,也为未来并案留存依据。其次,受害者可联系轻松筹平台,除申请退款外,还可要求平台核查涉事筹款链接的发起主体、资金流向等信息。若链接内容是虚构的,平台有义务配合提供相关线索给公安部门。若平台核实到发起者存在骗捐行为,还可冻结筹款资金,避免更多人受骗上当。

公安部门提醒:市民在公共场合时务必提高警惕,不贪小便宜或不义之财;遇到陌生人主动上前攀谈时,不轻信他人,多方核实其身份信息,不随意将手机交予他人操作,以免上当受骗;在转账或捐款前,务必通过官方渠道多方核实信息,避免自己的善心被不法之人利用,同时加强对社会上不同类型诈骗手段的防范,提高自我保护和应对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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