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网10月31日讯(记者洪荣堆 通讯员赵美缘)为紧密结合1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泉州市公安交警部门部署开展新一轮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综合整治行动。部分路段开始试点监控抓拍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如果闯红灯、逆行、不按道行驶等,即使没有遇到交警现场查处,也有可能被抓拍取证执法。

现场查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图片来源:泉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由于此次新修订的管理办法是首次实施,交警部门的集中整治力度也比较大,记者整理了与此相关的几个重要问题和答案,为广大驾驶人提供参考。
●问:哪些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会被罚款?
○答:对未戴安全头盔、载物不牢固、逆向行驶等常见违法行为,可处警告或者20元罚款;对行驶中接打手持电话、浏览电子设备,以及未登记上牌、故意遮挡号牌等行为,统一处50元罚款;针对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行为,最高可处200元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涉事拼装销售企业更将面临2000元至1万元的重罚。
●问:哪些路段将进行重点整治?
○答:交警部门将以东街、南俊路、九一街、打锡街、庄府巷、壕沟墘、温陵路、东湖街、丰泽街、坪山隧道、安吉南路、山海路、丰海路、海星街、安吉路、万虹路等为重点路段,重点整治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未佩戴安全头盔、不按道行驶、闯红灯、一车多载等突出交通违法,以线带面发挥电动自行车示范路辐射作用,促进中心市区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整体优化提升。
●问:此次集中行动与以往的相比有何不同?
○答:为适应新形势下交通管理需求,泉州交警积极探索并应用科技手段。一是试点应用路口妈妈交通安全AI语音提醒机器人,在重点路段、路口对非机动车闯红灯、未戴安全头盔等违法行为进行自动识别和实时语音警示提醒,实现精准化、即时性的劝导。二是启用监控抓拍执法,利用现有视频监控资源,对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不按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整治前期将以短信告知提醒为主,培养驾驶人守法习惯;后期将依法严格处罚,形成震慑。三是实施精准上门警示。对多次发生违法行为的驾驶人,交警部门将启动“敲门行动”,上门进行面对面警示教育。
此外,交警部门还联合外卖、快递企业及其主管部门约谈快递、外卖骑手,教育引导快递、外卖骑手驾驶电动自行车遵守法规、文明骑行。对查处的快递、外卖骑手等重点群体的违法行为,登记该群体的人员、违法及所属企业信息,通过道安平台集中抄送邮政管理、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和所属相关企业,推动加强源头安全教育和联合惩戒,有效切割新业态板块。
●问:忘了戴头盔有地方临时借用吗?
○答:交警部门在特定区域试点投放应急安全头盔,实施就近借用与归还,不过数量有限,广大驾驶人还是要依靠养成戴头盔骑车出行的习惯。第一批头盔借用点:
丰泽:刺桐路东湖街路口、刺桐路泉秀街路口、丰泽街田安路路口、府东路海星街路口。
鲤城:钟楼岗、南俊东街路口、南俊九一路口、九一温陵路口、泉秀温陵路口。
洛江:万安中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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